锡林郭勒盟扎实推进旗县公立医院改革
一是在旗县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的基础上,锡林郭勒盟行署于2015年10月制定印发了《锡林郭勒盟全面推开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该盟卫生计生委同盟财政局、盟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17个配套文件。全盟13个旗县市区根据盟里的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制定了包括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保支付、编制管理、分配制度、分级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加强内部管理等一系列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是按照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要求,盟卫计委、财政和人社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旗县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锡卫计发【2015】250号),明确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和财政补偿的范围、原则和要求等,各旗县市区根据要求,均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财政补偿办法,并已补偿到位。
三是盟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医院、蒙中医医院)于2015年10月28日前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盟发改、卫计委、人社、财政四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盟旗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锡发改费字【2015】7号),各旗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同时,对纳入到医保支付范围的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