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卫办职健发〔2019〕5号
各州、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处室局,委所属和联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管理,根据《云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云卫规〔2019〕4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决定成立云南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设在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具体工作职责:
(一)承担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工作。
(二)发布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管理工作方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实施计划,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三)对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问题进行核查。
(四)每年总结分析全省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结果,形成质量考核报告,于当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五)组织对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业务培训。
(六)指导各州市级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机构开展工作,完善全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网络。
(七)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管理档案并按要求保存。
(八)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健康检查信息的统计、分析与报告。及时了解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动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
(九)承担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要结合我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实际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的实施细则、完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州市卫生健康委要指定本辖区内职业健康质量控制机构,协助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工作。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