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2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同意变更日期
|
1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潘涂一店
|
质量负责人:庞惠;
经营范围: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邱双双;
经营范围表述变更为:处方药、甲类 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备注:许可编号已由闽CB5925111变更为闽CB592e00205)
|
2024/3/12
|
2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凤山二店
|
质量负责人:吴碧青;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除血液制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陈惠新;
经营范围表述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备注:许可编号已由闽CB5925047变更为闽CB592e00206)
|
2024/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