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区域联动,织密监管网络,按照《黑龙江省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方案》要求,5月份开始,省局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稽查六处开展上半年药品流通领域跨区域协同检查。
此次协同检查重点针对牡丹江、佳木斯、鹤岗、鸡西、七台河等地的7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开展。监管人员对牡丹江市的两家随机抽签遴选企业,围绕质量管理体系、药品购销存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下一步,省局将紧紧围绕“清源”行动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压紧压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清源”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