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鸿翔眼镜有限公司盐山县北大街分公司等9家企业符合核发条件,国药乐仁堂沧州药品经营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符合变更条件,河北诚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风社区大药房等6家企业符合延续条件,准予许可。河北塞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家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不予许可。沧州中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任丘碧海家园药店等8家企业申请注销,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请企业所在地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新核发企业纳入年度管理计划,依法开展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特此公告。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