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分局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围绕“四个并重”抓落实,全方位织密织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防护网,全力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并重。将省局部署的不良事件、注册人委托生产等各类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医疗器械重点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将涉及高风险重点品种、投诉举报频发等企业列入专项检查,通过全面查、综合研、督促改、严厉惩等措施,保障检查落地见效,有效提升辖区医疗器械生产质量安全,确保群众用械安全。2024年,共检查企业141家次,排查缺陷724项,全面完成对三级和四级监管、委托生产、集采中选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
二是坚持风险排查与风险整治并重。在风险排查上持续发力,建立综合评定台账,每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评定,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并跟踪督办;建立风险清单台账,对已识别的风险点,实行对账销号管理。2024年,共对账销号14项风险涉及25家企业。在整改复查上严格把关,针对少数停产企业,严格落实复产检查机制,防止企业“带病”复产。2024年,共对8家停产企业开展全项目复产检查,对于复查仍存在风险的开展行政指导,分析风险原因,风险不消除、体系运行不符合要求不予复产。
三是坚持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并重。将日常检查、案件协查与稽查执法有机融合,对日常检查、案件协查、投诉举报核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紧抓不放,及时分析研判,找准案件调查的正确方向,注重关联证据的收集、固定,追踪溯源、一查到底。2024年,共核查举报、相关部门协查等医疗器械案件线索14件,实施立案调查6件,移送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案件线索2件,办结4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案源4件,均实施立案调查,形成“发现一起、查处一个、规范一片”的震慑效应。
四是坚持安全监管与促企发展并重。每次专项检查后,分局均召开法规宣贯会,通报检查情况和典型案例,指导帮助企业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主体意识。2024年,共召开新获证、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注册人等法规宣贯会7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访企纾困”“五问三宣贯”活动,到企业问需问计,为企业纾困解难。2024年,共走访企业178家次,办理企业诉求79项。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1+N”互助提升活动,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与水平稳步提升。2024年,成功举办6场活动,参与企业345家次,共500余人次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