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医疗机构申请,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我委组织专家对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等2所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14次委主任会审议通过,现确认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请各医院切实加强自身内涵建设,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