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9号)工作部署,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了各地市申报的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专家论证和审核,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3个(见附件1),拟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5个(见附件2)。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以上38个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30 日至12月 1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项目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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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