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医疗领域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现就我市卫健系统医疗领域行风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雇佣“医托”、诱导患者消费、强制消费、倒卖号源、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采供血、非法行医等现象;医疗机构内部职工参与“黑救护车”、“买卖”病人、线下卖药的现象。
2.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或无资质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机构有虚假夸大宣传等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小病大治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的。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存在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过度医疗”的行为。
4.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政策有关规定;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5.医疗机构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
6.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
7.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8.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及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9.医保定点机构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的行为;有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问题;有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10.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二、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33550819
举报邮箱:yzk33550819@163.com
监督电话:029-33550823
三、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