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
我厅于年初创建了《江西基本药物工作通讯》(以下简称《通讯》),旨在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及时传递国内外、省内外基本药物政策相关信息,通报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测情况和工作进度。为更好的发挥《通讯》的媒介宣传作用,将《通讯》做好做专,现就各地推荐《通讯》联络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设区市、县(区、市)卫生局推荐至少1名药政管理相关人员担任《通讯》的编写联络员。联络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并熟悉药政工作。
二、联络员职责
各地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投稿联络、信息传递和编撰交流等工作,并适时反映本地区的药政工作动态、特色和亮点,原则上每个联络员每季度应上报至少一篇通讯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收集本辖区县(市、区)联络员回执,并汇总和报送回执(见附件),于8月24日18:00前报省卫生厅药政处。
(二)为便于交流、联系工作,省厅药政处特建立药政工作QQ群,群号:167586364,请各《通讯》联络员报送名单的同时,将自己的工作QQ加入此群。
联 系 人:利家平 廖立华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56240
QQ群:167586364
电子邮箱:jxswstyzc@163.com
20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