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健全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医保结算高效赋能体系,省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优化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5年3月起正式实施。
《通知》统一规范了全省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的实施范围、路径和保障措施:一是压缩结算时限。《通知》规定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业务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拨付,即月度结算最长时限从目前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并可采用拨审分离、先拨后审、先支后扣等方式缩短业务流程时限,进一步加快月度结算速度。二是创新结算方式。《通知》鼓励各市探索实施逐笔申报拨付、按月提前预拨等创新方式,进一步提升月度结算效率。目前,部分地市已先行先试,如云浮市,作为全国即时结算改革试点城市,从门诊特定病种起步,实现按笔即时结算。三是落实基金预付。《通知》要求各市开展医保基金即时结算的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做到应付尽付,全力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营。
《通知》出台标志着我省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全面提速,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为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