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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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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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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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2016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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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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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zBhCh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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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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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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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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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0600739296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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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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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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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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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市金创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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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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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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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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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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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受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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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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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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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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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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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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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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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市金创路118号: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颗粒剂、气雾剂(含外用)、硬胶囊剂、喷雾剂、散剂、原料药(矛头蝮蛇血凝酶、细辛脑、富马酸氯马斯汀、奥扎格雷、西洛他唑、枸橼酸钙、聚苯乙烯磺酸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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