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指导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我委起草了《吉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12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yzygc@jl.goc.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吉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邮编13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三、将有关意见传真至0431-88905578。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