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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宣传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法检查局,各有关企业:

    为筹划做好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动员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医疗器械行业广泛参与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推动拓展医疗器械宣传周的广度、深度和影响力,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械素养,增进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理解,省药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作品形式

宣传标语、海报、展板、视频等。

二、宣传内容及规格要求

(一)宣传标语以强化监管创新、风险警示防范、安全用械提示等内容为主,长度不超过50字(含标点符号)。

(二)宣传海报以展示医疗器械监管形象、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服务提升公众安全用械风险意识等内容为主。海报作品报送分层设计原稿,分辨率不小于4000*6000pix。

(三)宣传展板以医疗器械法规政策、行业监管成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医疗器械产品科技创新、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知识、加强行业自律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内容为主。展板作品报送分层设计原稿,分辨率不小于4000*6000pix。

(四)各级监管部门报送的宣传视频以弘扬医疗器械监管创新主旋律、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医疗器械法规政策宣贯解读、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创新成果展览、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科普知识、强化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防范等内容为主。企业报送的宣传视频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技术与管理创新、贯彻落实法规规范要求、保障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等方面内容为主,避免过度宣传企业本身。视频作品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横版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竖版视频比例9:16,分辨率1080*1920。(视频分别报送不含logo和字幕、含字幕两种版本。根据宣传周活动需要,将选取优秀作品进行传播和剪辑。)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负责推荐、制作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宣传作品,宣传标语不少于5条,海报不少于2张,展板作品不少于3幅,宣传视频1-3个。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推荐选送优秀宣传作品。

(二)各执法检查局负责推荐、制作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海报不少于1张,展板作品不少于1幅,宣传视频1-3个。组织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安全宣传活动,推荐选送优秀宣传作品。

(三)制作与推荐单位应当经过认真审核和舆情研判,确保报送作品内容准确、科学、权威。作品应为2023年后未发布作品,著作权无争议,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四)省药监局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以及新媒体平台的“2023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专栏发布。同时,还将选取部分内容严谨、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作品推荐报送国家药监局选用。

(五)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宣传作品推荐表(附件)和作品报送省药监局。

联?系?人:姚晖

联系电话:0931-7617302

电子邮箱:gsyjjqxc@163.com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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