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卫通〔2022〕3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中医药在我省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1〕86号)及《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鄂政发〔2020〕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十四五”湖北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