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健康淄博”战略部署,推动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淄博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草案)》(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本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
通信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5号规划信息科
联系电话:2772058 传 真:2777861
电子邮箱:swjwghxxk@zb.shandong.cn 邮 编:255000
附件:淄博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淄博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健康淄博”战略部署,推动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以及《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淄博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等文件,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医疗机构总量不断增加。2020年,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4654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58家,医院166家,公立医院63家,民营医院10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64家,医院总数比2015年增加了12.4%,列全省第八。
人力资源不断充实。2020年,全市卫生人员5312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3700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分别达3.86人和3.89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13人,五年分别增长了34.02%、34.13%和120.42%。
医疗设施不断完善。2020年,全市总床位数达33667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16张,列全省第二。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数量为41192台,比2015年增加16695台,增长68.15%;建筑面积361.95万平方米,增加793318平方米,增长28.07%。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总诊疗2775万人次,其中医院占37.8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53.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占8.44%;住院人数 83.54万人次,其中医院占83.4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7.7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83%。医院平均住院日8.52天。
(二)问题分析
优质医疗资源不足。从总体看,我市公立医院综合竞争力不强,还处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阶段。与其他地市龙头医院相比,我市在科研能力、学科建设、学术水平、行业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县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高端引领人才匮乏。优质高层次人才总量不足,无人入选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缺少能够准确把握技术前沿、引领学科发展、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同行认可度的高端领军人才。
特色优势学科不突出。“山多峰少”是当前我市公立医院发展呈现的特点,缺乏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集群效应等特色鲜明的“淄博品牌”,整体学科在区域竞争中优势不足。
基层卫生保障能力不足。基层卫生机构面临保障政策支持力度小、编制供给不足、高层次人才不足、待遇偏低等问题,同时,镇卫生院负债高、部分区县产权公有压力大,也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打造优质高效持续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为主线,以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具有淄博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推动健康淄博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全面领导,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发挥政府办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的主导地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主体合理有序融入健康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医防协同。坚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坚持关口前移,强化医防在机制、人员、信息和资源等方面协同,加快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坚持需求牵引,平急结合。突出主要健康问题导向,扩大资源供给,提高质量水平,优化结构布局,既立足平时需求,也充分考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需要,完善设施设备标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坚持提质增效,科学布局。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转型发展余量”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优质资源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资源配置、服务水平差距,促进健康公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坚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具有淄博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有力的卫生监督支持体系。实现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质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加强区域医疗高地建设。对标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优势资源科学整合,统筹临床重点学(专)科发展,重点人才引进培养,集中优势、重点突破、提高效率,持续提升高端医疗资源供给,改变“群山无高峰”现状,全力提升区域医疗水平。
深化县级医院内涵发展。区县医院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存量、转型发展余量”的思路适当控制床位规模,优化发展模式,着力提升诊疗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优质服务基层行、社区医院创建等活动,加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设施。通过“千名名医送健康”“名医基层工作站建设”“打造农村居民15分钟健康服务圈”等活动的开展,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传承创新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在中医治未病、重大疾病诊疗、康复等方面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居民健康水平的中医药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全市20个中医专科集群建设,实现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市、区县全覆盖。加强临床科研创新,创立一批我市独有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十四五”淄博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维度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床位配置
|
1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7.16
|
7.74
|
预期性
|
2
|
其中: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张)
|
1.77
|
2.24
|
预期性
|
3
|
其中: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3.13
|
3.50
|
预期性
|
4
|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张)
|
0.83
|
0.85
|
指导性
|
5
|
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床位数(张)
|
0.06
|
0.45
|
指导性
|
6
|
每千常住人口康复病床(张)
|
0.26
|
0.42
|
指导性
|
7
|
每千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数(张)
|
0.34
|
0.78
|
指导性
|
8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6
|
4.50
|
预期性
|
人力资源
|
9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86
|
3.90
|
预期性
|
10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89
|
3.97
|
预期性
|
11
|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
0.50
|
0.54
|
约束性
|
12
|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3.13
|
4.00
|
约束性
|
13
|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0.6
|
0.62
|
预期性
|
14
|
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1.12
|
1.28
|
指导性
|
体系融合
|
15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80
|
预期性
|
16
|
设置中医馆的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比例(%)
|
91.26
|
100
|
预期性
|
17
|
公立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科室的比例(%)
|
-
|
100
|
指导性
|
18
|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
|
100
|
指导性
|
三、总体布局
“十四五”期间,努力打造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为框架,融合中医药服务体系和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并以卫生健康监督体系为支撑的服务体系格局,形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人群的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补充,传承创新淄博中医药特色服务,以卫生健康监督为保障,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提供健康促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健康全过程的接续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床位资源配置
科学调控床位资源规模。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74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4.6张左右,社会办医院1.7张左右,推进医院床位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按照不低于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将区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提高到3.5张以上,其中按照不低于1.4张/千人口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
优化床位资源配置结构。引导增量床位向传染、重症、肿瘤、妇幼、精神、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倾斜,优先支持中医类医疗机构扩大床位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重症医学、康复、精神、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分别达到0.45张、0.42张、0.78张和0.85张。
加强床位资源配置管理。全面实施床位分类管理,结合省、市区域发展战略,依据市、区县现有卫生资源、床位使用率和经济、社会、人口、交通等实际情况,按照优先发展、持续发展、促进发展等策略合理确定床位数量。优化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合理提高床均面积。
(二)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9人(中医类别不低于0.62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7人;每千人口执业药师数达到0.54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增长到1.28人,医护比达到1:1.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全市每万名常住人口1.75名的比例核定。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一般按区域每万名常住人口1名的比例配备。实现每万人口配备4名或职业(助理)医师,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或职业(助理)医师。监督执法机构参考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结合监督执法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卫生监督员。全市精神科医师数达到4名/10万人,康复医师达到8名/10万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名/10万人。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5名。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均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市人才政策措施,着力壮大高层次人才、公共卫生人才、中医药人才、基层卫生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重点人才队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健全完善卫生健康人才“引育留用管”全链条工作机制,形成供需平衡、科学合理、管理规范、素质全面的人才队伍体系。通过校地对接、市县联动、来淄返淄人才交流等方式,实施精准招才,优先满足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中医药学、急危重症及相关学科紧缺人才的引进培养需求。按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人才引进模式,精准引进掌握核心医疗技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医学专家。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培养选树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医院管理人才和高精尖学科带头人。到2025年,力争新入选泰山学者系列工程1-3人,齐鲁卫生与健康人才工程5-10人,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10人,选树认定一批市级青年名医、基层名医。培养5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2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新增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10人以上,入选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制度,逐步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全面推行专业成果代表作制度,健全人才激励使用、服务保障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
张店、临淄等地要重视人才内涵建设,着力优化卫生人力资源构成,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发展趋势加强新专业、交叉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博山、高青、沂源等地要扩大人才供给规模,加强卫生人力资源培养和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完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
(三)设备资源配置
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占比。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支持发展独立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推进检查检验和结果互认。
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瞄准国际先进水平,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生命支持、急救、转运等类别设备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加强“120”急救医院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以市(区县)为单位,按照至少每3万人口配置1辆急救车,其中至少40%为负圧救护车,偏远地区可适当增加配置数量。
(四)信息资源配置
统筹推进智慧医疗提升、智慧公共卫生创新、智慧便民服务“三大工程”,大力推进“云健康”医疗智慧化进程。采取试点单位积累经验、全市集约化统一建设、医院菜单化应用的方式,启动“云健康”智慧化架构建设项目,推进各个医疗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和重点领域智能化新技术应用,大幅度提升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评级和智慧服务等智慧化医院建设评级水平。到2025年,全市二级、三级医院电子病历评级达到4级、5级以上,智慧服务评级达到3级、4级以上,智慧管理评级达到2级、3级以上,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4级乙、4级甲。
(五)技术资源配置
按照“扶优、扶强”的学科建设思路,重点加强对骨科、肿瘤、传染病、神经内科等学(专)科建设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优势,重点推进肿瘤、心血管等重大疾病,以及儿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鼓励引进或柔性引进省内外名医专家来淄建立工作室,带动专科综合能力提升。探索开展“科研门诊”建设,提升临床科研能力。积极争取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
到2025年,建设60个市级重点学科、50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0个以上市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5个,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2个。巩固提升中医药临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成果,全面推进全市20个中医专科集群建设,实现中医特色专病专科市、区县全覆盖。
四、完善体系建设
(一)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妇幼、健康教育和老年健康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急救指挥机构、“120”急救中心(站)、血站、精神卫生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科研培训、技术支撑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2、建设任务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标准化水平,实施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房屋建设、仪器装备、人员配备、职能落实标准化。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质量发展,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挂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牌子,组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促进等职能;加快建立县域“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协同慢性病管理体系,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深度协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吸引和培养一批卫生应急高端人才,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持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运行。抓好基层机构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与物资保障能力。提升信息技术在卫生应急中的应用水平,建设具备急性传染病防控处置远程投送、移动作战能力的卫生应急处置队伍。推广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设施的平急两用改造,补充完善和强化应急处置内容。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物流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信息互联互通,确保物资送达的及时性。
深化采供血服务能力。根据区域常住人口、医疗机构数量及临床用血需求,合理增加采血点数量,进一步加快全市采供血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采供血机构之间、采供血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
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市、区县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成省内一流的市级精神卫生中心。持续推动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和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扩大精神卫生服务覆盖面。市精神卫生中心开设康复科(门诊)。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管理。加强市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的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城市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重点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信息化建设,有序推广县、镇、村一体化监测,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3、资源配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区县级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县级以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相关工作。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室,配置专门传染病相关临床、公共卫生人员。
市级设立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设置1所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市设置1个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依托现有资源设立1所达到三级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的公共卫生救治机构;市级设立1所血液中心,按照每1万单位年血液采集量规划设置1个街头献血场所。
县级设立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区县至少具备1所精神(心理)专业机构,没有精神卫生机构的区县要明确1所综合医院或市级精神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精神卫生服务,按照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可设置1所二级精神卫生机构;每个区县至少1-2个街头献血场所。区县按照每3-4万人口标准配置1辆救护车。
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配置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每千人口精神床位数0.78张。精神科医师数量增加至4名/10万人口。
重点工程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对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采集数据,多维度分析传染病病例和症状信息数据,实现实时健康监测、自动化预警和科学化、智能化决策辅助功能。
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市设立1个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依托“120”急救医院设若干个急救站(点),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打造城区“10分钟急救圈”,农村“20分钟急救圈”,实现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
(二)医疗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主要提供疾病诊治服务,承担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任务。
——市级公立医院。主要向全市区域内居民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根据需要对病情稳定、已过急性期患者及时进行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科研等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较大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区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功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医疗技术推广和相应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服务和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紧缺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2、建设任务
积极打造区域医疗高地。依托市中心医院和市第一医院,提高医疗服务和重大传染病诊疗能力,带动全市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积极链接高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加强与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在学科共建、技术培训、远程诊疗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实施“青年人才聚集工程”和“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引育计划”,引进名医专家来淄建立工作室,探索建立“科研门诊”。
健全医防协同发展。“三方融合,产学研联动”,建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业务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山东大学、潍坊医学院、齐鲁医药学院等高校协作,共同开展防教融合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强传染病医院和综合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市、区县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建设。
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在城市组建由三级医院牵头,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在区县域建设“以区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鼓励专科联盟建设,形成区域内特色专科中心。
推进智慧医疗项目提升。采取试点单位积累经验、全市集约化统一建设、医院菜单化应用的方式,启动“云健康”智慧化信息架构建设项目,推进各个医疗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和重点领域智能化新技术应用,大幅度提升医院电子病历应用评级和智慧服务等智慧化医院建设评级水平。
3、资源配置
推动市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
在市级区域划分片区,设置2所公立三甲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7所,同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妇产、老年、肿瘤、精神、传染病、职业病以及口腔、康复、护理等市办专科医院,根据区域发展需求适时建设分院或新设医疗机构。按照统筹规划、提升能级、辐射带动的原则,在全市规划设置不同层级的区域医疗中心。
市级区域医疗中心。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医疗资源配置、人口地域、疾病谱和死因谱等影响因素,充分利用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两大医疗资源战略优势,整合优质资源,优化结构布局,积极创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实现区域驱动,协同发展。
区县域医疗中心。每个区县至少有1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区县医共体牵头医院力争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全市建设8个以上区县域医疗中心,打造1小时优质医疗服务圈,为群众提供同质化、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区县域原则上设置1个区县级综合医院和1个区县级中医类医院。
市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区县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千人口床位数分别提高到2.24张和3.5张左右。由于我市床位资源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规划我市千人口床位数增长量为0.1-1.3张左右,约6240张床位,市将统一调整支配,原则上公立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增加床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急诊科观察床。专科医疗机构的专科床位数不低于医疗机构总床位的80%。
重点工程2
疑难病症诊疗工程:针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重点病种,完善区域内学科建设,支持淄博市中心医院、第一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工程建设,显著提升市内相关专科综合诊治能力和技术水平。
优质资源扩容工程:支持市中心医院、第一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等项目建设,形成市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八大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癌症、急救医学、呼吸重症等八大中心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加强市、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实现开设肿瘤病房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癌症规范化诊疗病房全覆盖;推动癌症规范化诊疗医院建设。
|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和诊所等。
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并受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助。
2、建设任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提升项目,重点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床位设置、仪器设备及发热哨点诊室建设。2021年起,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卫生服务用房政策,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202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达到省提升标准和国家推荐标准占比分别不低于 70%、30%。
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按照《山东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加强房屋设施标准化、设备配置标准化、服务功能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产权公有和乡村医生“县招镇管村用”,对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村卫生室按规定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积极推进慢性病用药和报销服务向乡村延伸,基本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各区县结合实际为镇卫生院配备“健康大巴”,选派医务人员定期到村卫生室工作,开展巡诊、派驻和邻(联)村服务,使农村居民原则上使用当地常用交通工具或步行不超过15分钟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村(居)一室(站)”建设。2025年,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实现“一村(居)一室(站)”。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 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村医队伍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达到80%。支持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师或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设立工作站(室)。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完善首席监督员制度,建立执法人员骨干库,发挥镇(街道)监督协管员、村(居)监督信息员作用,夯实监督执法基层网底。
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医疗卫生。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高基层检查、检验设备智慧化水平,争取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与信息化平台对接的智能设备终端及重点人群智能随访设备,实现公共卫生随访、体检信息自动采集和上传分析。推动远程医疗覆盖全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实现卫健专网和医保专网互联互通,为实施慢性病用药和报销服务向乡村延伸提供信息化支撑。
3、资源配置
实现每个镇建设1家标准化镇卫生院,85%以上的镇卫生院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面积大、交通不便的涉农区县,根据地域和人口分布,选择1-3个镇卫生院,全市打造11所左右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每个区县至少建成1家社区医院。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并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以上达到省提升标准。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城市街道,至少设置1所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50家以上中心村卫生室。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达到每千常住人口1.2张的标准。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7人以上,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2名儿童保健医生。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以区县为单位,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5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由市场进行调节。
强化镇卫生院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空气消毒机、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服务人口数量达到5万以上的镇卫生院,可配备16排以上CT设备;强化中心村卫生室除颤仪、远程诊断等设备配备。
重点工程3
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打造11所左右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改造提升房屋建筑,配齐设备设施,着力加强急诊急救、住院服务和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三级及以下常规手术,横向辐射周边镇。
社区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新建或由卫生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医院标准建设,突出服务特色,加强中医药、儿童保健科、全科、内科、康复、安宁疗护、精神心理、家庭病床等特色科室建设,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中心村卫生室建设:中心村卫生室在一般村卫生室的基础上,可提供远程心电检查、康复治疗、急救性外科止血、中医药诊疗等服务。服务人口不低于2000人,房屋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5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康复室、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室等分室设置,布局合理,有条件的可设置值班室。鼓励中心村卫生室与日间照料中心、养老院融合发展。
|
(四)中医药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
中医药服务体系以市级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区县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维护、恢复和促进健康为基本目标,以中医药理论、技术与方法为基本手段,提供预防、医疗、康复、养生、保健等服务,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2、建设任务
提升中医药服务体系品质。推进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规划布局,强化市级中医医院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市级中医医院特色优势建设,推进区县级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全面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提升中医药特色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临床救治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提档升级,建设一批区县域龙头专科,深化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打造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强化中医医院急诊、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加入全省中医医疗机构急危重症会诊平台,加快建立疑难重症多学科诊疗体系。
提升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治未病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布局建设区域治未病中心,推进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扁鹊国医堂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实现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全覆盖。
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能力。在政府办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建设重要内容,推进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
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同机制,强化指挥体系、预防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的建设和协同作用。优化中医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持续强化各级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和能力培训。
3、资源配置
市级设置1所三级中医医院和1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每个区县至少设置1所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类医院。鼓励中医基础较好的综合医院改建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全覆盖,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扁鹊国医堂全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按照0.85张配置,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达到300张。
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到60%以上。培养2名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10名中医药学科带头人,新增省级名老中医、省级名中医10人以上,争取1人入选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
加强公立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区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应当至少1人具有中医药专业背景,院级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
重点工程4
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防治特色优势,重点支持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开展传承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和临床科研有机结合,中医药传承创新条件明显改善、能力显著提升、机制更加健全、成果不断涌现,促进中医药全面振兴发展。
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山区中医医院等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市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争创1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培育3个中医药特色鲜明专科医院。建设20个省级和20个县域龙头重点专科,推广50个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规范)、20项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普及“五个全科化”诊疗模式。
|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1、功能定位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是以“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为服务对象,实现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载体。包括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普惠托育、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康复医疗等新时期特点的卫生健康机构。
健康教育机构。承担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工作,开展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监测与评估。包括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等。
妇幼保健机构。以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殖健康和出生缺陷防治为中心,以必要的临床诊疗技术为支撑提供妇幼健康服务,承担辖区妇幼健康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实施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为3岁以下婴幼儿及其家庭提供婴幼儿照护和科学育儿指导的服务。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简称托育机构)是指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实施以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婴幼儿照护的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托育服务机构。主要包括区域综合托育中心、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办托育服务机构、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等。
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包括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和老年病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等。
职业健康机构。承担辖区内的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包括三级甲等医院职业健康科,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等。
康复医疗服务机构。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包括三级综合性医院康复医学科、三级康复医院,二级综合性康复医学科、二级康复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2、建设任务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配齐与健康淄博建设相适应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加强中小学健康促进,普及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健康促进区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各类健康促进场所建设,持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按照“医幼相结合、托幼一体化、社会引领办”三种发展模式,加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建设9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创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为群众提供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托育需求。
积极探索多业态融合发展,开展医养结合。引导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老年、康复、长期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康复医疗专科建设,强化康复医疗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以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县域医共体为核心,打造区域医、防、康、养、护、健整合型一体化的健康服务综合体。
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水平保障。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3、资源配置
市、区县设置独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或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市、区县均设立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院二甲及以上数量达到80%。依托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妇幼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融入省级“云上妇幼”支撑平台。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加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不断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在全市建成9处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全市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2025年力争创建40家及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机构。
市级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诊断能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区县至少有1家具备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能力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有需求的区县,依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尘肺病康复站。
市级至少有1家老年医学科特色突出的三级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不低于80%,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友善型医疗机构不少于90%。安宁疗护试点地区每个区县建成2个安宁疗护病区,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市级至少设置1所二级及以上康复医院。区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设立康复医学科,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康复医疗服务。
每所妇幼保健院实有床位数不少于100张,妇产科、儿科床位数不少于全院总床位数的85%。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0.85名、床位增至2.2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力争达到4.5个。每千名65岁及以上长期照护床位数2.5张。
重点工程5
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儿科和儿童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加强基层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
老年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新建、转型、提升等措施,全市新增10家左右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满足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生命终末期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强化老年医学、康复医学相关的学科建设。
职业健康诊疗康复服务建设:加强市级职业病防治院建设,持续提升防治和服务能力;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实现区县级全覆盖。
|
(六)卫生健康监督体系
1、功能定位
设置覆盖市、县、镇、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卫生健康监督体系,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和中药服务等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2、建设任务
加强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法制稽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增加监督检查覆盖率。加大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合理调整各专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与人民健康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全覆盖。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专业领域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等“信用+综合监管”模式。
提升监督执法效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投诉举报处理率达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3、资源配置
各级政府要根据工作职责,规范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区县卫生健康监督相关机构可向辖区镇(街道)派驻监督员。监督执法所需业务用房、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执法车辆等按照有关规定和国家配置标准,本着“与监督执法任务相适应”原则进行配备。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督执法”。
重点工程6
“蓝盾行动”品牌工程。结合卫生健康行业依法执业风险评估,每年制定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推行“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每年确定专项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多个专业领域打击违法行为,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造“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监督执法淄博品牌。
“智慧卫监”工程。加快推进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系统,推动监督执法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转变。推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一码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一般程序案件全部进入信用中国(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在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官方网站(或政府网站)公示。
|
五、加强组织与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医防协同,深入实施健康淄博行动,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将规划实施列入工作目标,区县政府要制定并落实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与健康工作,科学配置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举办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拟订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保障医疗卫生建设用地和建设规划需求;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制定配套人才支撑政策;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配套政策与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三)严格规划实施
各区县要及时公布规划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定位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估考核机制,开展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不断提高规划对区域卫生资源配置的指导能力,逐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效率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