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76号),我委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贵州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临床营养科基本标准(试行)(再次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文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征求意见稿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留本人联系方式)书面向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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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