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卫医发〔2019〕6号)和《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申请开展的十项限制类技术已通过我委现场审核,现予以公示:
三四级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咽喉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术、口腔种植技术、三四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0356-2055717
联 系 人:李敏
晋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