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省药监局同意注销阜阳市济生元大药房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细信息见附件)。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清单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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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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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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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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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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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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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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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济生元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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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生元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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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非经营性-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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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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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ydyf.cn
118.31.1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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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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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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