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医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2〕1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合理布局
(一)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宁德市医院与国家级高水平医院合作办医,开展重点学科帮扶,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在中心城区共同打造一所专科特色明显的高水平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积极创建区域医疗中心,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医保、医疗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积极对接省里,争取将市属三甲综合性医院列入第二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名单。到2025年,全市力争至少有1家医院进入全国三级综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前200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医保局)
(二)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公立医院编制、项目等动态管理,推动资源配置规划与补短板项目储备、实施相衔接。一是支持城市三级医院通过学科合作、合作办院、建立分院或独立举办医疗机构等形式,推动城市优质资源精准下沉,鼓励和引导向新建城区、郊区、卫星城区和基层延伸、转移,调整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二是力争30万人口以上的县域内至少有1家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其他县(市)至少有1家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原则上每个县域至少各办好1家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所),50万人口以上的县域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三是深入实施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项目,加快补齐薄弱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短板,接受省、厦门市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的县(市)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帮扶建设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积极引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专业服务机构,提升我市薄弱专科(平台)诊疗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委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县域“四大中心”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对照福建省县域“四大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创伤中心)建设标准,通过设备采购、设施改造、人才培养、流程再造等提高县域急危症救治能力,2024年前完成县级标准化“四大中心”建设,并健全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工作机制,发挥医共体牵头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龙头的作用,带动提升乡镇卫生院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临床学科建设。持续对接省级新一轮医疗“创双高”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动建设急诊、影像、检验、麻醉、病理、呼吸、感染、儿科、精神、护理等10个平台支撑的1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巩固和扩大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成果,继续扶持建设40个市级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县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确保重症医学科病床数不少于医院病床总数的2%,同时配齐重症医学科必要的设备设施,全面提升县域危重症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特色发展。大力支持市、县级中医院建设,各县(市)要办好一所中医医院。持续提升宁德市中医院中医药整体服务能力,到2025年力争培育成高水平三级甲等中医院,在全国三级中医类医院排名有明显提升。霞浦县中医院争取早日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做强做优宁德市中医院中药制剂中心建设,争取省里及早将我市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使用试点区域,推动院内中药制剂在全市中医医院调剂使用。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框架下,借助总医院现有平台专科基础,着力打造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发挥县域中医药龙头作用。支持各级各类院校开展畲医药研究,鼓励校企合作,打造畲药品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六)加强医学教育与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医学订单计划。加强宁德师范学院医学院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其尽快申办临床医学专业。办好各类职业院校护理、药学、药剂等相关专业,培养本土化医药卫生人才。支持医疗机构联合高校重点实验室及科研平台,建立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机制,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申报和技术攻关。支持市级三甲医院选拔培养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其它医疗卫生机构选拔培养医学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对取得学位证书且与原单位签订不少于8年服务合同的,同等享受市级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生活补助待遇。鼓励在职人员参加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领军人才研修培养项目人选遴选,涉及外语水平考试报名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充分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的帮助作用,持续实施“公开招聘一批、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项目,探索县域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县招乡聘村用”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护理学科建设,注重基层护士队伍和老年、儿科、重症监护、传染病等紧缺专业护士的培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市委人才办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参照《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闽卫科教〔2019〕47号)做法,委托福建中医药大学等省内高校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中医类本科和专科医学人才,中医定向本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并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市属公立医院按照我市人员控制数管理相关政策,结合科研、教学等实际,做好医院人员总量核定的申报对接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可在核定的编制内,明确备案管理办法及流程后,实行县级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备案制。合理核定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所在医院编制和职数,支持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及管理团队。探索实行医院领导人员、内设机构和医技科室负责人任期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实行任期制和聘任期满考核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高职低聘。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政策,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按照“两个允许”,力争在5-10年间,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提高到60%左右;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及项目,医务人员固定薪酬占比达到60%左右,完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完善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约束机制。健全薪酬奖惩机制,确保“患者满意度”等公益性突出的指标,在各级医管委开展的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评中占较大分数比重;同时,在全省全市公立医院年度绩效考评中,公益性指标得分须高于全省全市平均分,否则给予相应扣分,排名靠后的加大扣分比例。2022年底前,实行院长年薪制的县级公立医院均须实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卫健、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建立规范、科学的医院工资总额核定机制,确保计入工资总额的医院工资性收入结构符合法律政策要求。逐步扩大全员目标年薪制实施范围,力争202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智慧医院发展
(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大力发展远程智慧服务和互联网诊疗,推动人工智能、5G、VR、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等线上服务。加快实现全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到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推广使用,以总医院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向上对接城市三级医院,促进县域医疗资源共享。做好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促进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等应用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多码融合/协同”改造,逐步实现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行”。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智慧医院,全市60%以上的三级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水平。丰富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应用场景,支持医药电商发展,规范和优化药品“网订店取”或“网订店送”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促进资源下沉共享
(十二)加强城市医联体建设。引导市属公立医院网格化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内部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实行统筹管理。支持部分实力较强的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实施“一院多区”建设,扩大优质资源辐射,提升发生重大疫情时的迅速转换能力。支持市属三级医院(中医类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医院等)牵头组建市域和跨区域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医联体,以“专科专病专技专管”为抓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机构上下联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持续健全县域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和内部利益分配制度,加快形成利益共同体。以省、厦门市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我市薄弱县(市)医院工作为契机,加快补齐薄弱县级医院能力短板,提升县级医院急危重症处置等群众急需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县域医学影像等“六大中心”基层辐射率和利用率。持续做好世行医改促进项目贷款使用工作,围绕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各项建设,认真规划贷款使用方案,加强督查指导。持续促进市医院、闽东医院两家医疗集团核心医院,从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深化对县级医院的帮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促进医防融合发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针对性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县级综合医院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加强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医防协作和业务融合机制。结合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专业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建立健全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推进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超过60%,85%以上的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康复治疗、老年综合评估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完善居家医疗服务和家庭病床管理与医保支付等政策,推进家庭病床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医院运行管理
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按照相应功能定位和“一院一策”要求,制定本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医院运行管理水平。
(十六)加强医院党的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苏区医疗卫生工作“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优良作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公立医院党建责任体系,推动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等,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推动行业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促进医院管理团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宁德师范学院,市委组织部等,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七)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完善医院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策清单。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院长办公会议是公立医院行政、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在决策程序上,公立医院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医院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医疗联合体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结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宁德师范学院,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八)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以公立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医院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建立院务公开事项清单,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宁德师范学院,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仁爱传统和伟大抗疫精神,倡导医务人员修医德、行仁术,增强职业荣誉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九不准”等制度执行,扎实开展“暖心服务”活动,不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文化建设,紧盯医药购销、收受回扣、“红包”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建设和措施落实。注重人文关怀聚力量,建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措施保障
(二十)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将临床路径管理纳入临床科室、治疗组以及医生个人考核内容,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格信息安全防范,强化患者隐私保护。推广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系统应用,落实“机构自治、行业自律”制度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驻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健康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制度,实施依法执业基础上的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医疗服务社会监督员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健全全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合理确定个人缴费标准。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有效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在药械阳光采购及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和省药械集采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节约医疗费用成本,落实药械集采结余留用政策,提高医疗机构使用集采中选产品的积极性,增强群众获得感。落实重点药品动态监控及监测结果公布机制,加强临床必需且易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和保供稳价工作。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建立灵敏有度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成本、技术难度、实施风险等因素,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完成调价评估,对达到启动条件的有序组织实施。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线上线下服务价格应与必要成本的差异相匹配,体现医疗服务的共性成本和“互联网+”的额外成本。落实新增项目、日间病床、日间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民政局、宁德银保监分局)
(二十二)加大卫生健康投入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公立医院的六项投入政策,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儿童、老年等医院予以倾斜,不断改善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和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推动资源投入转化为优质服务。同级政府承担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及发展建设的主体责任,对重点、薄弱学科,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区域范围内承担主要医疗服务任务的医疗机构发展建设等给予相应补助。各级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规定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减轻医院运行负担。各地要统筹考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重大疫情防控平急两用改造等需求,合理保障公立医院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三)深入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落实好领导、保障、管理与监督等办医责任。在县级医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要建立医改重点任务落实台账机制,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财政补助、项目申请、医院薪酬总量核定等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度滞后的地区或单位,适时进行通报或约谈。注重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基层创造的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以上措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由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
|
主要指标
|
2020年
现状
|
2025年
目标
|
数据
采集
|
医疗资源与质量
|
1.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4.72
|
6.2左右
|
市卫健委
|
2.全市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07
|
2.75左右
|
市卫健委
|
3.公立医院医护比
|
1:1.7
|
1:2
|
市卫健委
|
4.三级综合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值
|
0.93
|
≥1
|
市卫健委
|
5.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
33.87
|
38左右
|
市卫健委
|
6.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
|
14.44
|
≥25
|
市卫健委
|
7.三级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
|
12.37
|
≥20
|
市卫健委
|
8.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高水平医院的四级手术占比(%)
|
/
|
45左右
|
市卫健委
|
9.中医类医院门诊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
|
22.6
|
≥40
|
市卫健委
|
10.三级综合医院低风险组病例死亡率(%)
|
0.005
|
<0.01
|
市卫健委
|
学科建设
|
11.医院住院医师首次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
|
85
|
90左右
|
市卫健委
|
12.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完成率(%)
|
90
|
≥95
|
市卫健委
|
运营效率
|
13.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占医疗收入比例(%)
|
28.70
|
40左右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14.资产负债率(%)
|
42.32
|
30左右
|
市卫健委
|
15.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
|
35.14
|
50左右
|
市卫健委
|
16.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
|
/
|
60左右
|
市卫健委
|
17.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费用(不含药品)(元)
|
112.27
|
100左右
|
市卫健委
|
18.三级公立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4级水平的比例(%)
|
0
|
≥50
|
市卫健委
|
安全管理
|
19.10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
|
100
|
100
|
市卫健委
|
20.10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安检覆盖率(%)
|
100
|
100
|
市卫健委
|
社会效益
|
21.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县域内住院量占比(%)
|
67.33
|
>70或
逐年提升
|
市医保局
|
22.城乡居民医保患者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58.91
|
70左右
|
市医保局
|
23.三级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
88.51
|
达到满意水平
|
市卫健委
|
24.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
|
88.71
|
市卫健委
|
25.三级医院职工满意度(%)
|
85.72
|
市卫健委
|
备注:三级医院门诊、住院患者和职工满意度数据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