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省直医疗机构:
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政策,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经研究决定,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增补国家新版基本药物品种及剂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内的、但不在《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药品品种(剂型)全部增补进入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本次增补的品种(剂型)共103个,其中:西药31个(附件1),中成药72个(附件2)。
二、2013年7月1日起,各地要将增补品种(剂型)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目录内凡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
三、2013年7月1日前,各统筹地区、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完成信息管理系统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增补品种剂型、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更新维护及对应工作。
安徽省卫生厅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