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三军医大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重庆药品交易所: 现将《2013年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日 2013年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医改及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深化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改革,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一、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继续加强基本药物目录遴选、采购配送、配备使用、财政补偿、医保报销、监测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进一步规范并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措施,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拓展延伸 配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纳入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规数和销售额占医院药品总品规数和销售额的比例均应达到50%以上,其他二级医院应达到40%以上,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比例应达到25%以上。大力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三、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有关要求,制定出台2013年版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研究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和目录遴选机制,加强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情况监测和调研。 四、规范基本药物电子挂网交易 进一步调整完善基本药物电子挂网交易制度和规则。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市补充药物目录公布后,及时开展挂网交易工作,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出台《重庆市基本药物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基本药物交易各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区县基本药物采购联合体的培训、指导和督促,规范采购行为。对暂无企业挂网的基本药物,探索采取定点生产等多种方式确保供应。贯彻落实《重庆市医药产业振兴发展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渝府发〔2013〕7)等文件精神,助推全市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五、加快推进药交所建设 进一步完善药交所功能,力争交易量达到150亿元。积极帮助药交所拓展市外市场,推进跨区域合作,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建设全国性平台。加强电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延伸系统覆盖领域。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子交易制度和规则,适时修订完善非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模式,出台药品入市价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探索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配合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流通到使用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七、加强药学和药政人才队伍建设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合理用药培训及基层药学人员骨干集中培训。在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库的基础上,打造一支核心专家队伍。加强对区县药政管理部门和基药采购联合体的调研指导、培训交流等,提高药政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八、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体系 构建完善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及其影响因素监测评价长效机制,并将监测结果运用于工作考核、经费核拨、政策调整等方面。 九、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调研 召开专题研讨会、专家座谈会等,为各区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了解各地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督导和调研。开展基本药物目录临床使用情况调研,为进一步调整完善目录做准备。开展中药饮片管理使用情况调研,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十、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宣传范围和力度 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渠道,进一步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全社会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知晓率和满意度,规范医生用药行为,引导群众使用基本药物,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