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同意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骨科植入物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有关批复的函
标管中心:
现将《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骨科植入物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标委办综合函〔2014〕149号)转发你单位,请通知相关技委会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骨科植入物分技术委员会换届及组成方案的复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10月9日
食药监科便函〔2014〕87号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