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舟山市局在6月至9月集中力量对全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是否存在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从不具有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或仓库地址、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许可证、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国家总局公告中的8项违法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市系统上下共出动了监管人员720余人次,共检查企业332家次,警告、责令整改13起,未发现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为突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检查标准一致化、检查要求规范化的目的,该局还抽调系统内医疗器械检查人员形成检查组,对部分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等企业,采用交叉检查模式开展检查,有效提高了企业做好医疗器械质量规范的紧迫感,进一步确保了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
(摘自浙江省药监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