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部分在鄂中央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省直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鄂中央企业和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26号)等有关规定,拟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益世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涂家岭店等280家医药机构纳入湖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医保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7263925)。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书面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