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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7月26日    



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12号)、《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钦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钦政发〔2021〕1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快完善中医药发展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政策环境,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得到了良好发展,先后出台了《钦州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中医医疗、保健、人才、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中医药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传承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中医医疗、保健、人才、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明显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1. 中医药深度介入新冠疫情防治。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第一时间成立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救治专家组,率先出台中医药预防治疗方案,辨证施治,向公众推出并发放防毒益肺饮代茶中药汤剂约20万剂。在医疗救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等环节,中医药广泛参与防治工作。

2.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市现有公立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5家,其中三级医院2家、二级医院2家、一级医院1家。“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医医院占地面积349.07亩,建筑面积32.58万平方米,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95.58%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有中医馆;现有中医诊所69家,其中中医门诊部1家;现有自治区重点中医专科5个、基层中医民族医重点专科10个、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1个。

3. 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中医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灵山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成投入使用,钦南区启动中医医院项目建设规划。全市现有中医医院床位数1950张,占全部医院床位数的13.78%。2020年全市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数745707人次,占全市医院总诊疗人次数的15.25%;全市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74689人,占全市医院出院总人数的18.73%,较2015年提高64.61%。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3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74.82%、80.31%。灵山县、浦北县、钦北区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4. 中医药医疗改革不断深化。全市共组建“三二一”医联体3个,“二一”医共体10个,紧密型医共体2个,专科联盟1个;全市社会办备案制中医诊所18家。

5. 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20年,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1097人,较2015年增加476人;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人数达到0.33人,每千人口中药师(士)人数达到0.04人;“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564人,占乡村医生总数的17.97%;现有广西名中医2名,广西乡村名中医10名,钦州市名中医4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2名。持续组织实施“中医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计划”,为3137名乡村医生传授“十方五技”。组织开展中医药政策、冬病夏治“三伏贴”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培训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医护人员2.76万人次。开展太极拳、五禽戏、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培训,培训人数达1.56万人。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个、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广西中医外治法示范基地2个、广西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1个、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1个、中等职业教育中医药专业2个。

6. 中医药产业发展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中医药产业总体规模不断扩大,中医药年产值达52.81亿元。全市现有中药材资源290余种,特色中药材50多种,广西中药材重点发展品种7种,广西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2个;拥有全国名优独创中药产品43个,区域特色药材31种。桂龙药膏、橘红痰咳颗粒、十滴水、“金页”牌石杏痰咳片、复方鱼腥草颗粒、清火栀麦片、消朦片和麻杏止咳糖浆等品种品牌在区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全市现有医药企业31家,其中规模以上制药企业10家,国家级抗肿瘤药物研究中心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全市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总产值的82%。

7. 中医药文化建设不断加强。中医药民间代表性项目“黄氏草药疗骨法”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功举办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持续深入广场、公园、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开展中医义诊、中医特色疗法体验、中草药辨识、养生保健科普宣讲等活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促进中医药文化广泛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二)发展面临形势。

1. 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中医药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条例》等系列政策法规,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全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迎来大好机遇。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十四五”时期,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国家战略叠加,我市中医药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中医药发展正当其时。

2. 面临挑战。与先进地市相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存在许多短板和薄弱环节,如中医药组织管理机构不够健全、中医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产业化发展理念不强,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融合度不高,产业小散弱,竞争力不强,大企业、大品种、名优独创产品少,主营中医药生产企业少,资源开发利用粗放,大多仍停留在卖原材料和产品初级加工层面;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县区和部门对中医药科学性认识以及工作推进力度不足;部分中医医院规模偏小,业务增长乏力,个别城区未建设公立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支撑乏力,科技成果产业化率较低,中医药生产企业科研投入强度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中医药人才匮乏,高层次专家及传承人较少,目前仅有2名“广西名中医”,无人获得“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杰出青年、长江学者和岐黄学者等荣誉称号,基层中医药人才紧缺,个别乡镇卫生院没有中医执业医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围绕加快建设北部湾沿海医疗中心目标,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断释放全市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化、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构建具有钦州特色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体系和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健康钦州建设,打造北部湾沿海中医药发展强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原创思维和技术方法,传承中医药文化精华,与时俱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发挥我市丰富药材资源和区位优势,挖掘中医药服务和产业的特色,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和产业。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发展。坚持以解决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存在问题为导向,结合目标导向深化改革,强优势、补短板,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统筹协调城乡均衡发展、区域发展,坚持中医药医疗、科研、产业、保健、教育、文化协调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共赢发展。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等重大国家战略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区内外中医药资源,发展壮大我市中医药事业产业。

(三)发展目标。

从医疗、科研、贸易、产业、区域国际合作、教育、文化等方面着手,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中医药政策和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医药事业对我市健康、文化、科技等产业的贡献进一步提高,我市进入中医药强市行列。

1.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巩固发展以市、县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为支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网为基础,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现县区办中医医院全覆盖,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设置进一步完善。

2.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统筹中医药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建设优势突出、特色明显的中医医院,做强一批中医优势科室,发展中医健康保健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3.中医医疗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调整、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推进中医医疗集团、中医医疗联合体、中医专科联盟高质量发展,提升全市中医服务体系整体实力。

4.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发展中医药中高等教育,优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中医临床教学基地以及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和引进中医药特色人才。

5.中医药传承与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升。系统整理、挖掘和传承特色中医药古典医籍精华和知名中医专家经验,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广应用中医治未病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成效的创新成果。

6. 中医药产业进一步壮大。加快推进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建设,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延链、补链、建链、强链工程,培育壮大制药集团龙头企业,将中医药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实现中医药与养生、旅游等产业融合,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定制药园”,提升中医药在健康产业中的贡献度。

7. 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8. 中医药贸易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发挥我市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医药对外发展和交流合作重要门户的优势,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建设成为药材进口指定口岸,中医药贸易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专栏1 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1

中医

药服务资源

中医类医疗机构数

74

89

预期性

2

公立中医医院数

5

6

预期性

3

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的县级中医类医院数

2

2

预期性

4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0.71

0.85

预期性

5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33

0.62

预期性

6

每万常住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

0.26

0.4

预期性

7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56.44

65

约束性

8

县办中医医院覆盖率

%

75

100

预期性

9

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

50

75

预期性

10

设置发热门诊的三级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11

中医药服

务资

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比例

%

25

60

预期性

12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87.5

90

预期性

13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二级妇幼保健院比例

%

50

70

预期性

14

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

192

264

预期性

15

设置中医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

%

95.58

100

约束性

16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78.81

100,85

预期性

17

中医总诊疗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

%

15.25

20

预期性

18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

%

18.73

20

预期性

19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80.31

85

预期性

20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71.82

75

预期性

21

中医药产业

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

亿元

52.81

65

预期性

22

中药材种植、养殖业产值

亿元

9.63

12

预期性

23

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总产值

亿元

16.03

20

预期性

24

中医药健康文化

全市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18.9

25

预期性

注:“县办”指县区举办,公立医院包含市举办和县区举办医院。

三、全面建设高质量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做大做强龙头、骨干中医医疗机构。

以市中医医院为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形成以市、县区中医医院为龙头,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为骨干,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为支撑,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网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支持市中医医院实施提质提升工程项目,扩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技术辐射能力。依托建设城市医疗集团,提升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钦北区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水平。推进浦北县中医医院按三级医院建设、钦北区中医医院按二级医院建设,支持钦南区选址建成公立中医医院。加强中药房建设,重点发展中药智慧药房,配备中药配方颗粒,加强中药代煎服务。支持中医医院能力提升项目纳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

(二)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推进县级中医医院提档升级,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处理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能力水平。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名医堂。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人员,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25%以上。全市1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成“旗舰”中医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名中医工作室、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站。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允许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资格的人员在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在镇、村开办中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对中医诊所全面实施备案管理。

(三)提升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做优做强中医重点专科,支持各级中医医院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做优做强康复医学科、壮医科、骨伤科、脾胃病科、脑病科、推拿科、针灸科等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形成和推广诊疗方案。支持县区中医医院建设一批龙头专科,打造县区中医优秀专科集群。遴选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适宜技术,并向基层推广。支持建立一批覆盖三级、二级中医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优势病种专科专病联盟。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中医养生保健中心以及市、县区两级中医治未病示范中心,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设置治未病科(中心)。支持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设中医康复门诊、中医康复病房。支持市中医医院发展壮大康复医学科,争创广西沿海区域性中医康复中心,增挂“钦州市康复医院”牌子。推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老年病科建设。

(四)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聚焦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建设,研究推广和提升我市中医药预防治疗方案,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将中医医院纳入市、县区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响应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服务高效协同。推进各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肺病科(呼吸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纳入120急救体系。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应急专业医疗技术培训,加强全市医药储备中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备,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的用药需求。

(五)以智慧医疗助力中医药发展。

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要求,支持建设完善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优化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全面提高中医医院管理智慧化水平。以患者为中心,建设医疗信息管理和共享系统,实现中医医疗集团体系电子病历等数据标准化,为“中医标准化诊疗”提供信息化支撑。

(六)提升中西医结合协调能力。

支持各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发展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中医产后康复科、儿童康复科等。支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开展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试点工作,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支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开展中药代煎服务。建立中医临床科室与西医临床科室会诊、转诊制度以及体现中医药特色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对医院临床医生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支持各级综合医院加强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支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筛选制定妇女儿童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强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提升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水平。

支持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将钦州特色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支持中医药与大数据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名老中医诊疗经验等结构化数据进行提取发掘,形成对中医诊疗手法有帮助的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指导知识库,逐步建成区域中医健康保健“互联网+医疗”诊疗中心。推广普及特色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建立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制。支持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开展技术合作,建设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基地。开展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治未病服务。

专栏2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 中医医疗机构重点项目。

(1)支持市中医医院打造成为广西地市级特色重点医院,支持市、县区中医医院打造成中医“旗舰”医院。

(2)支持市中医医院南楼、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设施、灵山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旧院区制剂楼、浦北县中医医院综合楼和新院区、钦南区中医医院、钦北区中医医院门诊楼和医技楼及壮医康复楼等项目建设。

(3)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成为二级甲等医院,支持灵山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医院,支持浦北县中医医院按三级医院、钦北区中医医院按二级医院建设。

2.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重点项目。

(1)支持灵山县武利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址建设中医临床科室、灵山县灵城镇卫生院选址新建二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浦北县北通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康养医院,推动中医药服务提档升级。

(2)全市15%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达到“旗舰”中医馆标准,85%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能力,遴选10%以上中医药工作开展较好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3)每个县区至少培养15名县级医师,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5年内各县区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3. 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重点提升工程。

(1)支持建设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肿瘤科、脑病科、中医妇科;灵山县中医医院脾胃病科、脑病科。

(2)支持建设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骨伤科、脾胃病科、针灸科、内分泌科;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灵山县中医医院骨伤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中医儿科;浦北县中医医院脾胃病科、中医妇科、针灸推拿科、脑病科。

(3)支持建设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市中医医院推拿科、肺病科、治未病科;灵山县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治未病科;浦北县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钦北区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各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医学科。到2025年,全市力争遴选出1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并支持建设。

4. 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支持三级中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实验室建设,支持二级中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呼吸科建设,开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诊急救知识培训。

(2)支持市中医医院、灵山县中医医院、浦北县中医医院传染病病房大楼建设,设置传染病病区;支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浦北县中医医院建设院前急救分中心;支持浦北县中医医院申报孕妇急诊中心,设置心内科(心病科),开展心脑血管介入治疗。

(3)健全中西医协同创新疫病防治机制,支持市中医医院组建1-2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

5.“互联网+中医药”智慧医疗工程。

(1)支持各级中医医院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立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支持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信息化新兴技术,推动中医临床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系统、四诊仪的临床应用;支持浦北县中医医院5G智慧医疗信息化系统项目建设。

(2)支持市中医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和药品煎煮配送中心项目建设。

6. 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1)到2025年,全市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比例分别达到90%、70%。所有县区综合医院设置标准化中医科和中药房,所有县区妇幼保健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2)到2025年,县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中医科门诊、病区和康复科门诊、病区,康复治疗区比例均达到100%。

7. 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提升工程。

全市3岁以下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5%。

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一)加强中医药教育。

支持市卫校拓展教育专业规模,开设中医类专业,招收中医药类专业人才,扩大中医药人才培养规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医学院校合作建立临床教育基地,支持市中医医院、灵山县中医医院建设高等医学院校A级教学医院和附属医院。设置中医药临床实践教学,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支持北部湾大学筹建医学院,支持高水平中医医院培育全科、儿科等紧缺临床人才。

(二)深化中医药继续教育改革。

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强化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培养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技能突出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在医院继续教育中,普遍开展临床医师规范使用中成药和中医执业医师应用现代诊疗技术培训。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开展老中青结合的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临床中药师、中药制剂、中药鉴定、中药炮制等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

(三)健全中医药师承培养体系。

将跟师学习深入融入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师承教育质量监管。支持名老中医、基层中医药专家通过师带徒的形式培养骨干人才,开展多层次、多类型中医药师承教育。推进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适应多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需求的师承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开展师承带动人才建设工作,推进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广西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医药学术研究、继承与发展。

(四)加强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全市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健全中医药人才引进机制,构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中医医院执业医师中医外治能力水平,培养名中医、青年岐黄学者后备人才,加强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建立健全名中医评选制度,强化中医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支持加快中医临床、中医药紧缺人才培养。推行高年资中医医师带徒制度。开展“西学中”师承教育,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交叉人才。采取人才服务一体化、柔性引进等方式,引进区内外各类中医药、传统医药高端人才,支持中医医院制定中医药引进人才标准。以岗位需求为基础,依托区内中医药院校,开展订单定向培养,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补充基层中医药人才缺口。培养基层中医药实用型人才,针对中医基础理论、诊断、中药、方剂等基本知识,针灸推拿等基本技能,常见病证诊断治疗以及中医预防保健知识开展全方位培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防治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培养中医药健康产业技能人才。做好中医药对口帮扶工作,加强被帮扶单位人才培养。

专栏3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

1.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

(1)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引进1-3名在中医药临床实践、科学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成果,在区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中医药传承领军人才。

(2)柔性引才计划。支持中医医院采用挂职、顾问指导、兼职服务、项目或科研合作等形式开展柔性引才工作。

2.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聚焦中医重点专科,支持培养8-12名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技艺精湛的中医药专科带头人,其中:自治区级3-5名,市级5-7名。

3. 开展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支持市中医医院开展中医(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争取每年规范培训中医住院医师不少于45人,中医全科医师不少于10人。继续发挥灵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作用,每年规范培训中医助理全科医师不少于8人。

4. 基层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1)到2025年,为每个中医馆培养1-2名骨干人才,力争建设1-3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名老中医工作站。

(2)落实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有关政策,医联体龙头单位派驻医疗专家定期到医联体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坐诊、查房、手术示范、病例讨论、技术培训、专题讲座等对口支援工作,每年累计不少于50天,原则上每周1天。

5. 加强与医学院校合作。

(1)依托我市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市校战略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广西中医药大学人才技术优势和我市地域资源优势,加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平台共建、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科研创新为中医药大健康产业赋能,推动全市中医药民族医药资源开发,加快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中医药服务转型升级,打造北部湾中医药发展新高地,实现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2)支持市中医医院以增挂“广西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钦州市中医医院”牌子为契机,充分利用广西中医药大学的技术、人才资源,提高医疗水平,建设高水平医院,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

五、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一)建设一批中医药科研支撑平台。

加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工作服务站以及市中医药研究所建设力度。支持市中医医院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合作共建海洋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市中医医院与区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共建中医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共同申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项目。利用研发平台,整合资源、人才、技术,打造具有先进科研能力的产学研一体化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动钦北区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中药制剂研发中心建设,打造成为中医药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合作的范例。

(二)积极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

在广西中医学会的指导下,支持成立钦州市中医学会、协会以及各分会、质控中心,完善管理体系,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发挥钦州市中医药研究所在桂南中医药领域学术研究的作用,联合各中医学流派、工作室,开展桂南中医药防治疾病、重大传染病的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支持与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共同研发基于药用植物、中药材资源以及海洋生物的现代中药。支持开展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开展以重大传染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为研究对象的中医药系统临床评价、熏蒸评价和疗效机制研究。开展重要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种植及养殖等综合研究。加强基于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秘方的中药制剂研发,支持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加大中药材在保健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产品、日化品、化妆品等方面的开发力度。推进智慧化中医药产品研发,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智能康复器械产品。

(三)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和激励机制。

支持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支持市中医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行业特点的激励机制和岗位薪酬制度,依法赋予科研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

专栏4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

1. 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程。

合作共建中医医院—高校联合科研平台,提升广西北部湾海洋中药应用技术与产品研发实验室能力水平。

2. 中医药品质提升技术支撑工程。

(1)支持开展中药古方、经典方以及民间验方、源于科研的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十四五”期间,市、县区中医医院力争至少1种以上制剂获得批文。

(2)三级中医医院每年至少申报2个省级以上(含省级)、5个市级中医药项目;二级中医医院每年至少申报3个市级以上(含市级)中医药项目。

(3)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和企业,以牡蛎(大蚝)、五指毛桃、牛大力、荔枝、陈皮、香蕉等为研究重点,开发研究来源于特色药材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保健用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特殊用途化妆品。

(4)支持重点围绕常见病、多发病、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妇儿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开展中医药防治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六、协调推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

以灵山县为核心区,涵盖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强化道地药材产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严把中药材质量关。围绕特色药用植物莪术(郁金)、八角茴香、五指毛桃、沉香、鸡骨草、穿心莲、牛大力、广金钱草、钩藤、橘红、陈皮、何首乌、百部、广山药、益智仁、土甘草、龙眼以及特色药用动物药龟、菲牛蛭、广地龙、牡蛎(大蚝)等,着力打造“岭南钦药”品牌。支持开展特色药用植物、海洋中药资源主要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研究,建设优质中药材生产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推动中药材质量标准化认定,确保中药材质量稳定,打造一批集育苗、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质量示范产业基地。

(二)开展地理标志中药产品产地溯源。

建立中药产业追溯管理运行制度,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中药产业数字中心,按中药材标准化GAP种植,实现种苗繁育、种植养殖、管理、采挖、收购、初加工、销售全程追踪管理。提高中药产业全链条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中药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中药企业品牌影响力。

(三)推进“桂十味”及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种植养殖。

重点发展莪术(郁金)、八角茴香、鸡骨草、龙眼肉等“桂十味”道地药材及五指毛桃、金花茶等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品种,开发、推广罗汉果、金钱草等其余中药材品种。加强“桂十味”道地药材及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规范化、生态化、示范性种植养殖。

(四)培育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龙头企业。

采取基地提升、品牌创建、市场拓展、质量保障、科技创新、金融服务等措施,结合全市现代特色农业“一镇一品”产业布局,扩大鸡骨草、陈皮、牛大力、牡蛎(大蚝)种植养殖规模,大力发展相关中药材产业。发展道地药材种植养殖板块经济,支持农(林)地和林下中药材种植养殖发展,加强农(林)业中药材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仿野生、绿色、有机种植和有机品牌等认证,加强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开展中药材种子和种植研究。支持建设药用动植物园,培育建设莪术(郁金)、八角茴香、五指毛桃、沉香、鸡骨草、牛大力、陈皮、土甘草等中药材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项目。支持建设药用动物养殖基地,培育三线闭壳龟、广西拟水龟、平胸龟、黑颈乌龟、鼋等养生和药用龟鳖品种,打造“天下名龟出钦州”的本土龟鳖品牌。利用我市丰富的森林、海洋资源,发展林下种植、水上养殖中药材,规划布局打造中药材产业重点镇,培育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多渠道争取经费扶持中药材种植养殖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中药材种植养殖。支持区域型龙头企业与国家乡村振兴帮扶地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方式参与“一镇一品”建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建设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基地。

大力发展道地药材种养加工,重点抓好优质中药材种养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标准化、规模化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在主要种植区建设中药材生产加工基地,着力培育一批莪术(郁金)、八角茴香、鸡骨草、龙眼肉、陈皮、沉香、五指毛桃、牛大力、牡蛎(大蚝)等中药材区域品牌和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在全国、全区的影响力。发挥我市道地药材优势,重点建设八角茴香精油提取,沉香精油提取,陈皮品系种苗、栽培、采收、加工、陈化等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基地。

(六)大力发展海洋中药产业。

以茅尾海为核心区,涵盖三娘湾、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等辖区海域和钦江、大风江等主要河流,以近江牡蛎(大蚝)规模化养殖为龙头,构造以“牡蛎(大蚝)、对虾、青蟹、石斑鱼”四大名海产为主的海洋健康产业牧场。以保护海洋健康产业牧场生态资源为抓手,支持重点开发可利用海洋中药资源。依托广西中药材产业协会海洋中药分会,加强海洋中药材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开展海洋中药资源保护、优良品种繁育养殖技术、建立质量标准或技术、开展药效作用与安全性评价以及健康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研究,支持推动中药研发、中药养殖、中药生产、海洋生物提取物及保健品等全产业链联动发展。支持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等区内高等院校建立创新研发实验平台。支持推进海洋中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建设海洋中药材强市,促进海洋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养生服务。

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网络,以各级中医医院为基础,发展中医保健服务产业,设立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中医养生保健中心。大力发展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引进、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加大中药材在保健品、食品、日化品、化妆品等方面的开发利用力度。

(八)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

依托浦北县“世界长寿之乡”品牌、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等,拓展养老、疗养康乐服务。支持建设一批医养结合新型机构,推进灵山县中医医院燕山院区医养结合老年服务中心、浦北县中医医院康养综合楼等项目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老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打造区域性中医药生态健康养老品牌。推动中医药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逐步丰富和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内容,提供上门巡诊和名老中医进社区等中医药健康延伸服务。研发多元化多层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中医诊疗服务站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九)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服务。

面向国内外市场,挖掘我市旅游资源,使中医养生保健成为医疗旅游、养生旅游、休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度整合全市中医药服务资源、旅游服务资源,加强现有中医药旅游服务设施护养、改造,提升硬件设施水平。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医药美容保健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及中医药科普教育旅游等旅游产品,创新发展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先行先试,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和优质资源建设(打造)中医药特色养生旅游基地(线路),建成融旅游观光、科普宣传、中药种植于一体的中药观光园区。遴选打造中医药特色养生旅游基地(线路),依托牡蛎(大蚝)产业、龟鳖产业、中药材产业、浦北县“世界长寿之乡”品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生蚝养生”小镇、中药材种植小镇、寿乡小镇等特色项目。针对不同人群需求,发展生蚝养生、游乐养生、美食养生、生理美容养生、森林浴养生、生态阳光养生、音乐养生等特色养生产品。依据“药食同源”理论,研制特色药膳菜品,加快中医药健康餐饮开发,形成集“科普观光、中医食疗、康养体验”为一体的中医药旅游产业集群。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吸引力,推动各级旅游机构与中医药机构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

专栏5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1. 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工程。

支持推进钦北区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

2.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1)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重点发展莪术(郁金)、八角茴香、鸡骨草、龙眼肉等“桂十味”道地药材及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品种,开发、推广罗汉果、五指毛桃等中药材品种。支持建设莪术(郁金)、八角茴香、鸡骨草、陈皮、牡蛎(大蚝)、五指毛桃、牛大力等大宗特色中药材生产示范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争取到2025年,全市新建5个以上生产示范基地,总面积2000亩以上;新建5个以上良种繁育基地,总面积100亩以上。

(2)支持建设中药材野生抚育生产示范基地、“定制药园”项目、中药材溯源工程。

(3)支持中药材GAP基地建设,争取到2025年,遴选建设一批中药材GAP基地。

(4)支持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和“定制药园”建设。争取到2025年,新建自治区级中药材示范基地2个、市级中药材示范基地3-5个、“定制药园”1-2个。

3. 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基地建设工程。

培育“桂十味”道地药材及广西区域特色道地药材品牌,建设八角茴香精油提取等道地药材精深加工基地。

4. 培育壮大中药制造业。

培育壮大钦州制药企业,做大做强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制药产业,帮助中小制药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做大做强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大健康产业,开展中成药产品二次开发,培育亿元中药大品种,持续开展中药一类新药创制,打造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创新药。扩大牡蛎(大蚝)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市中医医院组建中药制剂研发中心,与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制剂研发中心。到2025年,培育中药制药龙头企业3-4家,规模以上中药工业企业产值力争达20亿元以上。

5. 海洋中药产业发展工程。

利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三娘湾、市滨海新城区域优势,将海洋中药融入海洋牧场,建设海洋中药养殖基地。

6. 中医药特色健康养生、养老服务。

打造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中医药康养示范基地。

7. 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融合工程。

(1)支持八寨沟、五皇山、石祖禅茶园等特色康养生态旅游区创建自治区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2)推进西部陆海生态旅游带建设,精心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支持开发中医药科普和健康养生旅游产品。

七、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一)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

开展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强对经方和黄帝内经等古籍的挖掘整理和传承培养,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保护。加强中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类保护,对项目实施生产性保护,对集聚区实施整体性保护,对濒危项目和中医药代表性传承技术实施抢救性保护。推动中医药项目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的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试点,开展民间秘方、临床验方挖掘研究,整理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

(二)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

打造钦州市中医药文化活动品牌,在“钦州此刻”等媒体上开设“钦州市中医药文化”融合号,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部队、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建立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建设一批体验场馆、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丰富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形式,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

(三)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中医药文化精品行动,引导创作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促进中医药与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服务。

专栏6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工程

1. 中医药活态传承工程。

开展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挖掘整理、应用推广工作,整理、利用民间中医药技术方法,建立中医药古籍数据库。

2. 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弘扬工程。

力争建设2个自治区级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新增2-3个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出1部以上中医药优秀文化作品。遴选3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建设3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3. 中医药科普工程。

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推出一批中医药科普节目、栏目,推出一批科普读物及产品。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队伍。

4.“十个一批”中医药文化内涵提升工程。

开展推广宣传一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作一批面向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作品、举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支持中小学建设一批中医药校园文化知识角等“十个一批”文化内涵提升工程,提升我市中医药在区内外的文化影响力。

八、构建中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

(一)加强中医药国际国内推广。

支持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研究所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探索中医药国际康养旅游服务。积极利用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国际传统药物学大会等国际学术商贸交流平台,开展中医药宣传、展示、招商活动。支持我市中医医疗机构与区内外知名大学及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教育合作,通过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方式,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交流合作。

(二)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发展合作。

大力引进粤港澳大湾区医疗、人才、资金等优质资源,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开展中医药、传统医药科研合作。以中医优势专科为重点,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发展高地,联合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发挥中医药优势,提升解决重大疾病和疑难杂症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水平。支持开展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中药质量控制、关键技术装备研发等领域联合研究。参与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协同联合培养,融入中医药学术思想继承和创新发展格局。通过签订技术帮扶协议等方式,柔性引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人才。以钦州特色中医药为支撑,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服务链、产业链合作,打造优势互补的服务链产业链体系。

(三)大力发展中医药对外贸易。

建设中国-东盟中医药传统医药服务贸易通道,吸引境外消费者来钦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体验等服务。探索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全力争取在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设立药品进口口岸和药材进口口岸。面向东盟发展原生中药材进口加工产业,建成面向东盟,服务西南、中南地区的进境药材集散中心。建设中国-东盟传统医药创新和产业化基地,加大钦北区北部湾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建设力度,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大力发展中药种植养殖-加工-进出口贸易,深化东西部乃至国际中医药贸易跨区域合作。

九、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

(一)建立完善评价体系。

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优化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制定有利于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激励措施,落实中医药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建立中医药行业表彰长效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评选活动,表彰奖励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完善价格和医保政策。

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中医药医保政策。支持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分级定价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三)推进公立中医类医院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章程,推动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完善总会计师制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中医类医院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建立适应中医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

(四)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示范市县。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创新传统医药产业发展模式。选取1个县区开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钦州市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完善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高效协同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事业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地方规划、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提高管理部门治理能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鼓励行业组织承担更多公共服务职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合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医药项目倾斜。

(三)强化信息保障。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推动中医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及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进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中医药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

(四)强化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中医药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监管机制。健全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增强全民中医药法治意识。


附件:钦州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示意图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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