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备案工作的通知》(鄂卫医函〔2012〕225号(右键点击下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由省卫生厅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2月28日前将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纸质版盖章后报市卫生局,电子版报指定邮箱。由市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12月30日前将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报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备案。由各区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目录报送相应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各区卫生局12月31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市卫生局。为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将对各区、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问责。
市卫生局联系人:李进叶军
联系电话:85697957
电子邮箱:whsyzc@126.com
市临床药学质量控制中心联系人:张忠元
联系电话:6889488613871098820
电子邮箱:whstryyyxb@163.com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