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卫发〔2019〕14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本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9年钦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本单位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2019年钦州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战略,助推健康钦州建设,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健康老龄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惠及民生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的新要求,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坚持政治建设统领基层党建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牢记使命启新航”解放思想再讨论活动。(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广西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制订完善公立医院议事决策规则。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加强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党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动态监控和监督检查,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保持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抓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卫生健康惠民资金和项目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以反面典型为镜,发挥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作用。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中基本完成和未完成的问题,细化工作方案,持续按要求按质量落实整改。(机关党委牵头,法规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参与落实)
二、全面落实健康工程,助力健康钦州建设
(五)全力推进健康钦州建设。根据《关于推进健康钦州建设的决定》和《“健康钦州2030”规划》要求,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癌症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等一批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爱国卫生工作优势,落实《钦州市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方案》,力争2019年创建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各2家。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村镇、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指导创建1个自治区卫生县城、2个自治区卫生镇、4个卫生村和6个卫生先进单位。配合住建部门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持续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5月迎接自治区技术评估。做好国家爱卫办调研、考核准备工作。(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牵头,办公室协调、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聚焦健康基本需求,推进医改纵深发展
(六)完善全市医联体建设规划和管理。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至少建成1个紧密型医联体,市三级公立医院在城区内与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紧密型医疗集团。以县(区)为单位,实行医联体网格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建设镇卫生院参与率70%以上,县域就诊率90%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法人治理,推动公立医院集团化管理。推进儿科等重点专科联盟建设。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特别是贫困人口)实施优先就诊、预约医院专家、优先检查、优先安排住院等政策,提高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探索“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平台”,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签约示范点。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中医药管理科分别牵头,体制改革科(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妇幼健康科等参与落实〕
(七)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公立医院章程制订试点工作,4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全面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工作考核。推进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继续配合人社部门推进灵山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体制改革科(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医政医管理科、财务科分别牵头,妇幼健康科参与落实〕
(八)完善药品耗材保障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政策,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强化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提高基本药物可及性,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巩固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推行高值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医政医管科牵头,体制改革科(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等参与落实〕
(九)配合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医保部门推行以按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做实自治区提出127个病种的按病种收付费管理和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医保部门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探索推行医保费用“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激发医共体内生动力。〔医政医管科、财务科分别牵头,体制改革科(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参与落实〕
(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处方、医嘱点评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要求。制订全市医院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医政医管科、法规监督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四、扎实抓好健康扶贫,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十一)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实施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制度,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协调医保部门推进“一站式”直接结算信息化平台全覆盖,实施医保倾斜支付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和县域内就诊率达到国家两个“90%”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帮扶针对性。做实做细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服务,提升21个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病种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探索“互联网+健康扶贫”应用试点项目。实施重点疾病综合防控攻坚行动。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依托健康扶贫工作站和健康讲堂,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机关党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科、疾病防控科、妇幼健康科参与落实)
五、提升公卫服务水平,完善疾病防控体系
(十二)继续实施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出台《钦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红黑榜发布方案(试行)》,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持续开展。完善升级“健康钦州”微信公众号 “公共卫生定位查询平台”。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推进浦北县和钦南区创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区)。加强健康素养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全面开展“三健三减”行动。结合健康中国行、健康八桂行宣传周等活动,提升健康素养66条等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率,到2019年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4%。抓好学校卫生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建立更加紧密、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建设健康促进学校,重点开展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控、健康素养促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办公室、基层卫生健康科、疾病防控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三)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疾控体系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疾控部门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实施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防、治、管”三位一体的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启动市级医疗机构建立结核病治疗门诊及耐多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工作。加强农村和学校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打造一批农村和学校防艾宣传示范基地。做好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狂犬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工作成果,规范疫苗管理,完善接种门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疾病防控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四)抓好地方病防控工作。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开展全市水氟监测自查和居民碘盐随机抽样监测工作,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疾病防控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五)抓好慢性病防治工作。以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做好综合防控,实施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制订全市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以尘肺病防治为重点,推进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强化职业健康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整体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疾病防控科、法规监督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六)抓好精神卫生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加强与综治、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各级精防办要建立完善定期进行信息交换机制。(疾病防控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七)抓好卫生应急工作。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推进疾控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推进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航空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做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评估、干预和各类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十八)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及时向监管部门提出防控措施建议。依托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钦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疾病防控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六、注重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十九)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大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到2019年底,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5.33张。(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分别牵头,疾病防控科、妇幼健康科、法规监督科等参与落实)
(二十)提升县医院服务能力。按照国家新一轮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要求,重点提高县级医院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等诊疗能力,推进建设浦北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诊疗水平。(医政医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一)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覆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一级医疗机构。组建市级临床路径管理技术指导专家组,加强督促考核评估,完成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占出院病例数的35%以上的目标。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推动中心集镇中心卫生院按二级医院标准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活动,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医患纠纷处置能力,推行临床死亡病例专家讨论制度。建立医疗行风社会监督员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投诉渠道。成立覆盖全行业的各类临床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安全用血机制,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质量控制,研究出台临床用血管理准入退出机制,力争年内献血量和献血人数均比上一年度提高5个百分点。(医政医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二)加强干部保健工作。创新干部保健工作,加强干部保健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干部保健基地建设,配合做好干部身心健康工作。(医政医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三)推进数字健康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智慧医疗工程、富士康(钦州)医疗云影像中心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全覆盖。推进电子健康卡建设,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能力。加强信息安全监管,保障信息数据安全。贯彻落实统计管理办法、统计数据会审制度,提升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真实性。全市至少50%的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至少50%的三级医院全部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七、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升妇幼老龄服务
(二十四)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推进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建设工作,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巩固落实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辅助生育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做好服务对象的资格审核确认和跟踪服务工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五)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国家民族地区妇幼健康示范区建设,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落实钦州市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出台地中海贫血防治攻坚工程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全市母婴安全、健康儿童、出生缺陷、“互联网+妇幼健康”和妇幼健康运行机制改革等5项工作,严格执行母婴安全5项制度,强化各级医疗机构产科、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开展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创建,提升免费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妇幼健康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六)加强健康老龄化工作。落实国家、自治区新时代老龄工作相关政策。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市情教育,增强全市人口老龄化意识,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有机结合,医疗卫生服务进入社区家庭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八、突出传统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事业振兴
(二十七)抓顶层设计完善管理体系。在全区中医药大会召开后,筹备召开全市中医药大会,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建立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研究制订加快全市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八)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医治未病及康复能力提升工程和名医名家走基层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加快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二十九)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推进钦州市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中医医疗技术推广应用基地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强化中医药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强传统中药和海洋中药资源的保护利用,推动中药种养业的绿色发展,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扩大中药服务贸易,推进中医药与农业、工业、商业、旅游、养生保健等相关行业和领域融合发展。(中医药管理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九、凝聚专业人才力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一)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保障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规培期间的基本工资及其社会保障等待遇。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医生以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强化中医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各级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提高各级医院现代管理水平。借助市妇幼保健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平台,引进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人员。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平台的优势,吸引知名专家、教授,促进我市重点医学学科的整体发展。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外出交流学习,探索推动与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合作。鼓励参与援外医疗工作。(人事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分别牵头,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参与落实)
十、提高统筹兼顾能力,健全治理体系建设
(三十二)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强化医院法治建设,规范医院依法执业。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工作。(办公室、法规监督科分别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三)加强系统规划工作。根据“十三五”卫生健康相关规划中期评估的情况,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着手筹备编制“十四五”卫生健康重点规划。(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四)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钦州卫生健康工作取得的成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健康钦州”微信平台打造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宣传矩阵,做好主旋律和正能量宣传。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五)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财务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三十六)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运行。整治文山会海,提高公文质量,制订公文错情通报制度。切实规范和改进督促检查考核机制,创新网上监管、网上督查工作方法。抓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社会综治、档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纪律。(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参与落实)
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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