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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6月18日


广州市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号)精神,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坚持改革创新、“三医”联动、促进均衡,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以推进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打造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广州方案”,持续拓宽公立医院改革空间、加快构建科学有序的诊疗格局、不断提升公立医院的发展效能,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广州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政策措施

  (一)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

  1. 持续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水平医院及研究型医院建设。对标国际一流、国内最优,有序推进呼吸、肾脏病、肿瘤、心血管和精准医学五大省市共建的国际医学中心建设。支持高水平医院各院区实行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中心城区以外的新城区和医疗卫生资源薄弱的大型居住区辐射转移。实施院士项目引领工程,充分发挥钟南山、侯凡凡、宋尔卫三位院士在呼吸疾病研究、肾脏病透析和乳腺肿瘤防治方面的引领作用。鼓励省部属和市属医院通过合作共建、托管、专科联盟等多种形式提升区属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以行政区域划分为重点,以区级人民政府为主导,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的要求,组建以城市医疗集团为主、多种形式并存的城市医疗联合体。以对群众健康危害大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充分发挥辖区内高水平医院专科优势,加强专科联盟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强化基层机构能力建设。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工作为引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短板工作,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发挥中英合作全科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骨干师资“滚雪球”培训基地的带动引领作用,实施基层医生全科能力提升工程三年培训计划。加快推进智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防、诊、治、管、健”的工作目标,推动健康服务模式转型,开展签约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优化中医特色服务体系建设。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区)创建为契机,发挥公立中医医院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引领作用。深化治未病提升工程,推广15项治未病干预服务方案。实施“中医药内涵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采取“1+N”建设模式,打造华南地区最大针灸医院。加强区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名中医工作室传承项目建设,通过中医师承培养基层骨干。推进中西医并重并用,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建设,支持建设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示范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医疗中心设置建设。通过建设和完善以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为网顶医院的“市级—区级—基层”三级传染病防治体系,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新突发和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高地。提升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能力,完善新冠定点救治医院、亚定点救治医院建设,规范设置重症救治床位,合理规划方舱医院布局。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动航空医学救援工作,提高重大疫情应对、保障能力和卫生应急立体化综合救援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积极推进大湾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整合。在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加强与深圳、珠海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推动与前海、横琴两个合作区的医疗卫生领域合作,推动医疗资源双向流动,实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健康服务新高地。鼓励以特色专科为纽带组建粤港澳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探索在指定公立医院开展跨境转诊合作试点,完善大湾区内重症传染病人会诊机制和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指定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和临床急需原则,进口和使用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以及已在港澳公立医院采购使用并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器械(大型医用设备除外)。推动广州地区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7. 推广“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模式。全力推动市级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培育专科)建设,打造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集群。以重大疑难疾病的临床研究为切入点,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推进临床高新、重大和特色技术建设,加强临床研究平台建设和重点专病攻关,推动临床技术创新发展。实施“高水平特色医院建设工程”,全面系统提升市属医疗机构综合能力。推动专科诊治标准化、精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临床高新、重大和特色技术创新发展,全力争取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百千万工程”项目。(市卫生健康委、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持续做好医疗质量提升工作。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体系。以加强单病种质控和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主要质控指标信息收集、分析、评价、通报,以及与证照核发、技术备案、试点申报、等级评审联动的管理机制。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点评范围,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不断完善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持续提升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提高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以大型公立医院为重点,加强医疗服务、药品、检查检验等费用增长监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9. 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开展基础医学与应用基础、传染病防治、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的科研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原创性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和新策略等产出。建立医学科研协同创新体系,鼓励支持国内外高水平医学研究机构、科研团队与广州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深化产、学、研、教合作。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诊疗方案、技术成果。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大力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到2023年底,全市所有三级医院提供多学科诊疗门诊和住院服务。大力推行日间手术,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到2023年底,开展住院手术的三级公立医院100%开展日间手术。采取“护士银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建立3—5个“互联网+护理服务”区域联盟,为居家老年人和行动不便、失能失智、术后康复人群,以及产后孕妇、婴幼儿等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推行总药师制度,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建立药品全流程追溯制度,探索公立医院处方信息、医保支付信息和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依托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处方流转中心,保障处方顺畅流转。推进看病就医电子健康码“一码通用”,逐步取代医院就诊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规范发展。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加强医疗行为和医疗信用监管。(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卫生健康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全市卫生健康业务专网,推动村卫生站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一体建设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区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加快推进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专题库建设,加强大数据治理,实现医疗健康跨区域汇聚和共享交换,提高健康医疗大数据创新应用水平。完善和推广市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平台应用,应用区块链技术确保互认可信。整合市、区级公共卫生各业务条线系统,实现疾病防控多维度、可视化的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快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信息平台之间的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完善“互联网+”疫情防控预警,建立疫情防控数据共享长效机制,建成全市疫情防控大数据平台,形成基于地图可视化操作的疫情防控作业能力,支撑各级疫情防控预警和指挥决策。推进卫生健康多元化监管体系建设,打造“健康广州”智慧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医疗卫生信息资源、疾病监测预警和卫生应急指挥调度一图统揽、一体运行。(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度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护理、远程医疗,推动医疗服务流程再造。打造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全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通共享,区属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及以上水平,区属三级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市属三级医院力争达到5级及以上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区域(医院)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二级医院达到3级及以上水平,三级医院力争达到4级及以上水平。所有公立医院诊疗应用电子健康码,预约挂号接入“广州健康通”,打造就医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智能查询等全流程服务,完善便民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开展医保移动支付,推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推进公立医院开展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市卫生健康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13. 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各级各类医院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及成本核算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运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按照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原则,加强医院内部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整合,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健全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作用。(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以医院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为依据,将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范围,覆盖人、财、物全部资源,贯穿预算管理各环节。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探索构建核心预算绩效指标体系,从数量、质量、实效、成本、效益等方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原则上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建立全面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医院收支、门急诊次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住院人均医药费用及增幅、主要病种例均费用等信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5. 优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开展包括预算、会计、采购、资产、法律、建设项目、医教研业务和临床试验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等管理方面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推广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6. 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综合考核体系,构建日常监测与定期考核、通用指标与发展指数、效能与效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多维度多元化评价模式,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挂钩。依托市精细化管理平台定期开展医院管理核心指标监测分析、国家监测指标数据质控,督导医院“内强能力、外优服务”。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要素为核心的内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薪酬分配挂钩。完善城市医疗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17. 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事业编制内部挖潜、创新管理的有效方式。用足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按照“保基本医疗、保公共卫生、保学科引领”的原则,逐步消化现有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探索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实行员额制弹性编制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力争实现同岗同绩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公立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改革完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核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力争到2025年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至45%左右。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推广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实施“广聚卫健英才工程”,统筹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试点,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公立医院将住培师资的带教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保障住培医师待遇,落实“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老年、儿科、产科、麻醉、重症、病理、精神、康复、全科、传染病、中医药、急诊、影像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高校“点对点”协作培养人才的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担任学科带头人。对医院引进的院长、副院长和专家团队等,符合我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的可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单列申报。(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建立健全人才队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合理确定评聘模式,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医疗卫生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全面实行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制度,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晋升副高级技术职称后,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正高级技术职称。鼓励高水平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卫生研究人才职称评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持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科学开展价格调整评估,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监测考核,加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按照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新要求,衔接做好本地区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启动指标和约束指标的评估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省统一安排启动调价工作,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 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基于大数据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方式改革,探索构建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实施基层就诊适当提高医保支付比例制度,引导患者到基层就诊。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支持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分值付费(DIP),鼓励中医医疗技术的临床开展。积极开展基金监管体制实践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委托,实施广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巩固国家智能监控示范点建设成果;推动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探索医保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完善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总结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经验,持续健全完善具有广州特色、常态化、规范化的落地实施工作体系,在全省统筹下,持续做好广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带量采购工作。推进落实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文化。

  24. 科学合理引导患者需求。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广“一站式服务中心”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开展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等科学流程。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设老年友善医院。做好医患沟通交流,增进理解与信任,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加强特色医院文化建设。挖掘整理医院历史、文化特色和名医大家学术思想、高尚医德,提炼医院院训、愿景、使命,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保护关爱医务人员。制定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组织制度、人防、物防、技防、涉医矛盾纠纷排查治理以及警医联动机制建设,坚决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治安秩序。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27. 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建立健全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加强领导班子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八个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建设政治过硬、结构合理、素质全面、奋发有为的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 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公立医院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深化羊城党员先锋工程,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 切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责任,认真落实医院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机制,充分用好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做到有示范、有做法、有品牌、有评估,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效。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指导建立健全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持续纠治医疗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公立医院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环节的监测预警体系,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纪检机构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区要强化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认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落实投入责任。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各区、各责任单位要对财政投入按项目总体目标制订具体支出方案并做好监督实施,力争取得最大效益。

  (三)健全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省制定的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并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改综合考核等有机结合。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区政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深入挖掘、及时总结本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并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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