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中医药发﹝2022﹞5号
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2022年7月8日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你院设置为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请你院接到批复后,尽快办理登记注册变更等手续,并按照《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临床科室、重点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批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