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局部突发疫情,第四分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保障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
一是闻令而动,及时部署。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分局迅速行动,结合监管实际,立即制定下发了《第四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械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区内疫情防控药械生产批发企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手抓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一手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药械质量和企业防控“双安全”。
二是防控风险,开展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在企业全面自查基础上,分局将结合平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组织开展风险会商,调整风险隐患清单,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对策和措施,持续改进和提升药械质量。
三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调整监督检查计划,以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批发企业为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并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药械行为,严厉惩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