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医保基金监管行为,落实落细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制度建设,7月1日下午在市医保局三楼会议召开了全市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暨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制度建设座谈会,各县市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郑红艳组织各县市区参会人员对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印章管理、内控制度、监督检查等14项工作制度及基金监管检查案件质量管理、案卷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讨论并充分征求了意见;市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王军就上半年我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落实存在问题、基金监管各类报表报送注意事项进行了通报及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各县市区医保局对近阶段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自基金安全监管事务中心成立以来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分别作了汇报。
沈军指出,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省上级相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完成了医保基金监管全覆盖专项检查等各项工作。在肯定工作的同时,他要求一是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工作态度决定工作成效,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是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及自身廉洁自律安全的法宝;二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学习是提升医保基金监管、综合业务能力的关键。注意自身学习的同时,强化对本辖区“两定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员的培训,使相关医保人员熟知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在基金监管、执法过程中合法、规范、高效;三是做好医共体派驻工作。充分发挥医共体派驻工作人员各层级作用,定期召开派驻点工作人员座谈会,让派驻点工作人员明白职能职责所在,同时指导驻点工作人员做好工作日志,明确做好工作日志的目的是防止个别医疗机构集中收治患者、诱导患者住院现象发生;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要做到常抓、抓常。让宣传深入到每个参保对象、医药机构、药品批发企业等心目中,让其不敢、不能、不想有违法违规的欺诈骗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