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行业科技创新生态。
《通知》提出10条具体意见。一是充分认识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意义。二是建立健全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工作体系。三是明确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四是严格中医药科技活动的全过程诚信管理。五是加大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查纠和惩戒力度。六是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监督管理。七是发挥高水平科研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八是推动中医药科研诚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九是开展中医药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十是做好舆论引导与合作交流。
《通知》明确,在中医药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奖励提名、成果登记转化及权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实行严格的诚信管理。建立科研成果发表管理制度,完善学术期刊诚信制度建设。各责任主体要开展常态化的自查自纠与专项联合整治相结合,对失信行为“零容忍”。要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逐步推进评价活动,将结果纳入各地各单位中医药科技发展指标。要建设科研诚信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建立科研失信行为清单,逐步实现一定范围、一定权限的共享共用。在科研活动中规范使用人工智能技术,避免因误用、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科研诚信风险。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统筹建立中医药科研诚信协调机制,督促各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医药科研诚信责任主体单位按照要求为科技工作者专心搞科研做好服务保障,探索形成更为完善的科研诚信线索受理处置机制,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不断推动中医药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引导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正确规范地开展学术研究,打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