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加速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保障医保药品可追溯性,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3月中旬,全市已有1629家定点医药机构、1126家定点零售药店接入医保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平台,接入率分别达98.5%、100%。
今年1月,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应采尽采、依码结算、无码不付”的时间要求和工作路径,明确从4月份开始对定点零售药店全面实行“无码不付”,并逐步拓展至全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新技术手段和大数据赋能,有效解决倒卖“回流药”、假药等欺诈骗保问题,保护群众用药安全。
市医保部门从销售终端入手,推行“扫码结算”制度,要求各医药机构在发药、售药报销时扫描上传药品追溯码,信息同步至医保信息平台,确保采集数据准确、完整、及时上传,形成完整的药品流通数字档案,实现对医保药品全流程精准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定点零售药店扫描有效追溯码292.5万条,定点医疗机构扫描有效追溯码128.6万条。
我市运用大数据和智能监管手段,对定点医药机构上传的药品追溯码进行智能分析筛查,实现医保结算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周期管理。针对扫码数量不足、进度滞后的医药机构,及时开展约谈提醒,保障“依码结算”“无码不付”全流程、全场景应用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依托信息平台推送的疑点线索,累计核查处理4家医药机构,有效打击医保药品虚假销售、倒买倒卖等违规行为,震慑效应初步显现。
据介绍,推行“无码不付”,主要是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时依据追溯码拨付医保基金,对于医药机构追溯码“应采未采”的费用医保予以拒付,并不改变患者的就医购药流程,不影响参保人正常医保待遇结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