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
我市自1997年启动医保制度改革试点以来,相继出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各项医疗保险制度政策,为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待遇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随着医保事业的蓬勃发展,部分内容缺失、部分内容不再适应当前现状,政策体系也存在碎片化、补丁化的状况。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加强医保监管服务,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引导作用,确保群众享有较高水平的医保待遇,由市人社局牵头,在广泛听取各层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作为建设“阳光医保工程”、实现“政策阳光”的首要内容,《无锡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强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建设,构建系统性的医疗保险法规政策体系有着重要作用。
(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