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2025年4月16日,瑞昌市医疗保险事务中心组织召开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协商暨协议签订会,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及医保经办机构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工作人员重点解读了今年《医保服务协议》的条款变化,进一步明确协议期内医保经办部门与两定医药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并对两定医药机构在医药服务、费用结算、医药(械)价格与集采、医保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进行强调和部署,与会人员还就费用结算相关事宜进行了交流协商。
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友华强调,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履行协议约定,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坚决杜绝欺诈骗保行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