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和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局在联合开展2025年度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违规违约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曝光如下:
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和分解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75.06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追回医保费用75.06万元并处违约金55.96万元。
二、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卫生院存在超过设备使用期限继续使用的违规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8.19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追回医保费用8.19万元并处违约金2.45万元。
三、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8.63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追回医保费用8.63万元并处违约金5.97万元。
四、乐山德胜医院
乐山德胜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和过度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8.41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追回医保费用8.41万元并处违约金5.26万元。
五、沙湾友安老年病专科医院
沙湾友安老年病专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诊疗和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7.12万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予以追回医保费用7.12万元并处违约金5.06万元。
六、乐山市民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绥山街店分公司
乐山市民康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绥山街店分公司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62.90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62.90元并处违约金18.87元。
七、乐山市沙湾区益善堂药品零售店
乐山市沙湾区益善堂药品零售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费用119.20元。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沙湾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予以追回医保费用119.20元并处违约金3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