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委直(管)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院评审工作,推动医院评审科学客观、精细量化,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1〕19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和《黑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试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卫医管发〔2012〕29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梁士国
联系电话:0451-85971059
省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中心联系人:刘加卓
联系电话:0451-87907336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