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办〔20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出台《通知》。
二、《通知》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取消我市现行“急诊留观、床位费”等46个价格项目。
二是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和省局文件,将我市现行护理等3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37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其中护理类项目22个、中医骨伤项目9个、中医特殊疗法类项目6个,并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是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向医疗机构和患者讲清政策变化情况,做好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
四是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四、《通知》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