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专家组对三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2023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长春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白山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辽源市中医院 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平市中医院 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公示期7天(2023年6月20日-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0431-80782662
省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 0431-80782671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立信街720号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