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报行政许可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按照法定程序经检查验收,符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6]160号)、《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械管〔2024〕20号等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