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139号)、《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宁人社〔2016〕9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工作的通知》(宁社险管〔2017〕9号),经网上申请、网上核查、现场核查、部门协查等规定程序,现将2019年四季度(第二批)南京扬子晚报门诊部等163家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7天。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的医药机构如有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南京市医疗保障局68788527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59号(邮编:210019)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