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做好我省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关于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1年11月22日(周一)18:00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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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