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药监函〔2022〕116号
陕西省相关医疗机构:
受省药监局委托,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参考《中国药典》和外省市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编写要求,草拟了《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编写细则(中药、化药)》(征求意见稿),请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专人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于5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省药检院 乔蓉霞
联系电话:029-62288405 13572907016
电子邮箱:1260862639@qq.com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