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受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的委托,2023年6月14日-15日,由开封市中医院副院长郭子华任组长、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依据评审意见,拟批准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8月2日至8月8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实名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人:市卫健委中医管理局 王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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