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葫芦岛市财政局、葫芦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葫医保发〔2025〕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背景
为不断强化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稳妥有序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以下称“医共体”),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下发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
2.《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
3.《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4.《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葫卫发〔2024〕34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措施、完善医共体运行保障机制和有关要求五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医共体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明确了坚持三医联动,统筹推进、坚持保障基本,安全可控及坚持科学管理,多方共赢等基本原则。
(三)工作举措。明确了医共体医保协议管理、医保基金总额付费范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医保基金结算清算管理、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及加强综合监管力度等工作举措。
(四)完善医共体运行保障机制。明确了助力支持促进分级诊疗、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等运行保障机制。
(五)有关要求。明确了统筹协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加强责任落实及宣传培训,强化舆论引导等有关要求。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怀子芳
联系电话:0429-2888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