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辽宁省灵芝、西洋参、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请开展党参等9种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经上述部门同意,我省拟先期开展灵芝、西洋参、黄芪等3种物质的相关试点工作,并制定了《辽宁省灵芝、西洋参、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