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国办发〔2023〕12号),你市获得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表彰。按照《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7号),现下达你市中央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第三批)1000万元(项目代码:10000015Z155080000004)。请将上述经费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卫生健康支出”。
本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你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