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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6/08/06 信息来源:查看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了关于《2016年湖南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解读)》,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一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仅供参考!因最新相关政策还未正式出台,故部分政策沿用往年,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2016年湖南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及指导意见(解读)

  2009年,新医改推出之初,公立医院改革就被列为重中之重。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2015年,省政协派驻省卫计委民主监督小组,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监督重点,开展了视察调研。今年10月,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赴株洲市就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团成员还包括来自民盟省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政协派驻省卫计委民主监督小组的省政协委员。

  近日,湖南省政协办公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视察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开展专题视察和派驻省卫计委民主监督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的情况。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在视察报告上批示:“所提建议很好”,“望省政协继续关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可借他人之长,补我之短,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力、有序、有效。”

  这份被省长充分肯定的政协履职成果,针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指出了哪些问题,又围绕深入推进改革提出了哪些意见建议呢?

  247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始于2012年,株洲炎陵县是首批8个试点县市之一。

  试点之初,这个位于罗霄山脉的贫困县就着手切断药品利益链。如今,该县公立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后,对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费用进行了调整。以诊查费为例,一般医师诊查费调至6元/次,增幅200%;主任医师诊查费调至20元/次,增幅150%。

  “以往医院40%左右的收入来源于药品收入,药品收入的利益导向同时加重了药物滥用的情况。”省卫计委体制改革处处长王湘生称,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切断药品利益链条,破除以药养医,才能真正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

  “取消药品加成后,如果没有合理的收入来源补偿,医院将陷入新的发展困境,因此必须对以往过低的医疗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省卫计委党组书记、省医改办主任詹鸣称,我省87个县市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47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后,通过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府投入等,建立了新的补偿机制。此外,省级财政对每个县在中央财政补助300万元的基础上配套补助150万元,共安排了1.3亿元专项补助。

  县级公立医院的患者大多来自农村。如何让农民看病得实惠,首批试点县祁阳县探索了自己的一套做法。

  将疾病类别分为重大疾病、一般疾病、单病种等,每类都按不同方式报销,以此控制报销总额。针对一般疾病,患者住院7天只需交800元,俗称“800模式”。此外,阑尾炎、胆囊炎等单种病一律按手术3000元、微创4600元包干报销。“实施一年来,新农合控费效果明显,报销比例也从56%提高到69%。”祁阳县人民医院院长奉毅介绍。

  通过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服务,目前浏阳市有96%的居民选择在县内就医,基本实现了“大病不出县”。

  公立医院难以姓“公”

  尽管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视察过程中,多名县级医院院长反映,综合配套改革实际上就是综合利益格局的全面调整,全面调整的前提应是各方实现共赢。

  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改革,被认为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条有效路径。“但由于改革涉及环节多、利益格局复杂,尤其是受现有政策的约束、部门不敢突破等因素的影响,改革很难触及核心与要害。”视察报告指出,如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与管理体制等难以破冰,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问题整治不到位等等。

  “若不解决这些问题,改革要取得更大的突破,恐怕十分困难。”参加视察的一位省政协委员表示。

  一个长期被社会诟病的问题,是尽管公立医院姓“公”,但其公益性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长期以来,在以药补医的机制下,医院不同程度依赖多卖药、卖贵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来从患者身上赚取大部分收入。视察报告指出,“受地方财政限制,政府财政投入总体不足,公立医院不得不依靠自身业务收入增长来维持生存与发展,容易偏离公益性的运行轨道。”

  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依然是困难重重,道路漫漫。

  分级诊疗是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一项改革。但在省政协派驻省卫计委民主监督小组组长汤浊看来,我省卫生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并过多地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再加上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病人传统就医观念根深蒂固等,导致分级诊疗、上下联动的合理就医格局一时难以形成。

  让人更为担忧的是改革的内在动力不足。“由于医院管理者是由行政机构任命,行政取向比较明显,缺乏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动力与压力。同时,现实中存在一些医务人员从扭曲的‘以药补医’机制中获取回报的现象,医院内部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

  让改革公平可及、群众受益

  “必须始终把‘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视察报告提出,深入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落实地方政府的投入责任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视察报告建议,增加对公立医院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债务化解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对公立医院在水、电、气方面的收费按公益单位标准收取,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二类事业单位的政策待遇;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探索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健全绩效考评机制。

  如何严控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视察报告建议,进一步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加大基本药物使用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加强高额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控等。

  此外,视察报告还建议,应鼓励和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分流,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

  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6]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计生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按照《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要抓紧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二、各地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确保群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三、此前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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