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4号)、《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发〔202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新增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责任医师及认定病种纳入医保信息平台特药板块统一管理对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8日
公示说明:公示期间对拟新增对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2月28日18:00前向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827-5252516
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